尊敬的成思危副委員長,女士們、先生們:
我十分高興參加第八屆中國風險投資論壇,并對成思危副委員長對論壇長期的支持和指導表示衷心的感謝!本屆論壇以“落實自主創新戰略,開創中國特色風險投資新局面”為主題,必將對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對促進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下面,我就這個問題談幾點意見和想法,不妥之處,請大家指正。
第一,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是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基本要素
今年1月,黨中央和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科學技術大會,提出了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我們認為,健全的風險投資體系和完善的資本市場是企業自主創新的基本要素。
1.企業是自主創新的主體,而創新型小企業是其中極為活躍的力量
目前,許多國家都十分重視小企業特別是創新型小企業的發展,將它們視為技術創新的主要載體。在美國,70%%以上的專利,是由小企業創造的,小企業平均的創新能力是大企業的2倍以上。在我國,小企業提供了全國約66%%的發明專利、74%%以上的技術創新、82%%以上的新產品開發,已經成為技術創新的重要力量和源泉。
創新型小企業具有兩個特點: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這與商業銀行的集中資金管理模式和審慎經營原則不相符合,使得它們難以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科技開發周期較長、風險較大,也使政府難以承受。而風險投資與新型資本市場獨特的資本性融資,既可以滿足這些小企業直接融資需求,又可以達到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目標。這一點,已經被世界各國風險投資的實踐和新型資本市場的發展所證實。美國納斯達克市場、英國AIM市場、韓國科斯達克市場以及日本幾個新市場已經成為全球支持創新型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平臺。
2.實施自主創新戰略,需要更大程度地發揮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對創新型小企業支撐作用的功能和作用。主要包括:
發揮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對創新型小企業發展所具有的引導、示范和帶動作用。通過資本市場功能的發揮,帶動、牽引整個科技投融資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激勵機制的實現,并取得實質性突破。
發揮資本市場推動風險投資發展的決定性作用。風險投資整個行業的興起必須首先解決退出機制問題,而只有借助資本市場才能建立起市場化的退出渠道,并促進風險投資不斷循環增值。
發揮資本市場促進創新型小企業做優做強的作用。資本市場可以向創新型小企業提供充足的資本支持,推動創新型小企業強化規范運作和基礎管理,促進創新型小企業通過購并等方式迅速成長壯大,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與產業化。
第二,當前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的制度性缺陷制約了其對企業自主創新支持作用的發揮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從無到有,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同時也應看到,我國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還不夠強大,發展速度落后于國民經濟增長的步伐,甚至出現了邊緣化趨勢,不能滿足高新技術企業高速發展所面臨的旺盛的融資需求。
首先我國風險投資還存在制度性缺陷:
1.我國風險投資明顯出現外強于內的局面。目前,境外風險投資機構在國內非常活躍,內資風險投資卻呈現低迷態勢。造成以上現狀的主要原因,除管理機制方面的原因外,很重要的一點是外資的運作方式大多采取投資于成長期或成熟期的企業,而后快速在境外上市,達到股本退出獲利的目的。而內資風險投資機構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的缺陷,沒有建立起適合不同企業融資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不能為風險投資的退出提供多渠道、高效率的股權交易平臺,造成其投入的資金無法及時變現退出,使境內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流動性嚴重下降,而產生行業萎縮。
2.風險投資機構的組織形態單一,影響風險投資的發展。由于沒有有限合伙制的法律制度安排,我國的風險投資機構的組織形態只能以公司的方式出現,單一的組織形態對風險投資的資金進入以及決策效率和激勵約束機制等都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3.風險投資資金來源不足。由于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環境和制度存在缺陷,大量民間資本不愿進入風險投資行業,致使國內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嚴重不足,過多依靠政府的資金投入。
4.缺乏有力的引導政策,尚未形成對風險投資的政策支持環境。2005年10部委出臺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對促進和規范風險投資機構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但有關支持風險投資發展的稅收政策、引導基金政策以及證券、保險資金參與風險投資的政策等,仍還在研究制定之中。
我國資本市場正處于變革之中,雖然有了很多改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國內直接融資比例持續下降,海外上市蔚然成風。從海外成熟市場的數據來看,發達國家的社會總融資額中,直接融資比例通常在60%左右,中國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額比例最高的是在1998年,一度達到社會總融資額的15%。2002年,直接融資占社會總融資額的比例跌到4%;2003年和2004年進一步下跌至3%;2005年直接融資不超過500億元,比例更跌到1.5%左右。同期大量優質企業赴海外上市,到2004年底,深滬兩市上市公司共1376家,凈資產總額共19259億元,凈利潤總額1734億元,而境外上市公司中僅前10家公司,凈資產總額就達到11433億元,凈利潤總額卻達到2354億元,比深滬兩市公司的利潤多36%。香港、美國、新加坡3個主要海外上市地共有296家中國企業上市掛牌,總市值達3492.04億美元。相比國內深滬上市公司,流通市值11688.64億元(折合1413.38億美元),海外上市規模已經大大超過了國內市場。從可流通市值比較,海外市場已經是國內市場的2.47倍。
2.國內發行與上市的暫停,影響了國內資本市場的正常發展與國內擬上市企業的上市需求。股權分置改革以來,中國證券市場暫停了國內市場的發行與上市工作,這種暫停主要是為了保障股權分置改革的順利進行,是正確的。但由于暫停時間較長,且無明確的啟動時間表,已經影響很多擬上市企業正常的發展需求與合理預期,促使部分優秀企業更多地謀劃海外上市,如2005年在海外上市的百度、無錫尚德、奧瑞金種業、神華煤業、中星微等。近期,一些省市政府部門也在組織部分優秀的高新技術企業赴海外上市融資。
3.資本市場現有的制度安排還不適應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需要,主要表現在:
(1)現行發審制度不便于科技型中小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企業上市周期長、成本高、程序復雜。IPO一般需要2—3年的時間,期間還充滿了許多不確定因素。而且,企業上市后再融資必須間隔1年,再融資的發行審核基本等同于IPO,同樣無法適應高技術產品生命周期短、技術更新快的特點,不能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實施技術更新、產品升級換代對資金的急切需求。
(2)現行發審標準不利于創新型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現行發審標準強調企業過去的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等硬性指標,較少注重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科技含量和成長潛力等軟性指標,較適用于成熟型企業,不適用于創新型企業。按照現行發審標準,當年的新浪和現在的百度都無法達到我國的發行標準。
(3)中小企業板規模有限,資本市場層次單一。中小企業板設立已有一年多時間,上市公司僅有50家,融資額僅120億元,僅相當于寶鋼一次增發的融資額,與我國13萬多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總規模極不相稱,也與近年來赴海外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不相稱。中小企業板發展速度和市場規模非常有限,根本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影響了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影響了我國創新型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成為我國科技與資本結合的最大瓶頸:
一方面,眾多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無法進入資本市場。在國內資本市場無法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大量企業只能選擇境外上市。2004年共有84家內地企業到香港、新加坡和納斯達克等交易所上市,海外IPO融資額是內地市場IPO融資額的3倍。海外上市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比如三大門戶網站新浪、搜狐和網易以及百度,如果不能在納斯達克上市,就不可能持續經營下去。我國大量優秀企業被迫到海外上市,反映了國內資本市場的制度缺陷,影響了我國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日本有2700家上市公司,但只有13家公司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17家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占本國上市公司總數的1.1%%。就是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印度也正在采取各種措施,鼓勵本國企業在國內上市。
另一方面,資本市場缺少風險投資退出的制度安排,導致我國本土創投總體上處于相對萎縮狀態,風險投資的規模、項目與目標均不能滿足科技創業企業發展的需要。自2002年以來,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開始減緩,2003年、2004年連續兩年呈現投資總額絕對量下降趨勢。而且風險投資出現主要投向處于相對成熟階段企業的趨勢,對處于種子期的科技企業的投資不足。
第三,加大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對創新型中小企業支持與服務力度的幾點思考
不久前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配套政策》中,對發展促進自主創新的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提出了明確的政策要求。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科技部等部門正在國務院的領導和統籌協調下,加快研究提出發展我國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的具體政策措施。從科技工作考慮,對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的需求重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大力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
(1)積極推動創業板。當前的中小企業板仍是主板市場的組成部分,離真正意義上的創業板市場還有很大距離,中小企業板不能代替創業板。當前,設立創業板的環境已有了明顯的改善:隨著《公司法》《證券法》的修改完善以及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能力、措施和專業人才隊伍的逐步加強,都為創業板的推出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去年科技部火炬中心與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展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上市資源的調查工作,根據對全國高新園區5萬多家重點企業近3年的數據進行統計,有2197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主要財務指標基本符合上市條件,其中有700多家已被深交所列為重點培育對象。積極推動創業板,培育更多的有活力、有發展前途的創新型小企業上市,將有助于投資者樹立對我國證券市場的信心。我們應根據不同類型、不同成長階段的創新型企業的不同特點和風險特性,結合新《公司法》和《證券法》制定相應的發行上市條件,早日進行創業板試點,滿足不同類型、不同成長階段的創新型企業多樣化的融資需求。
(2)深化“三板”試點,完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科技部和證監會、北京市政府一起繼續推進中關村科技園區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試點工作,積極動員更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合格投資者進入代辦系統,進一步活躍市場交易,提高交易效率,完善各項制度建設。在此基礎上,將其逐步覆蓋到具備條件的其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將會成為未來“三板”建設的核心,對于大量暫時達不到上市門檻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先進入代辦系統進行股份轉讓交易,待條件成熟后通過轉板機制進入中小企業板或未來的創業板,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應該成為創業板的“孵化器”。同時應研究將產權交易中心納入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3)大力推進中小企業板創新。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旺盛,應盡快重啟中小企業板的新股發行。考慮到中小企業板股權分置改革已經完成,主板市場的改革也在順利推進,建議在中小企業板率先進行“新老劃斷”,既可以為股權分置改革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探索全流通條件下的新股發行機制,也可以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和創業投資機構形成積極的影響。
加快中小企業板制度創新的步伐。根據新《公司法》和《證券法》,在總結創新型小企業發展規律和特點的基礎上,制定不同于傳統企業的發行審核標準,重點關注創新型小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情況和成長潛力。充分發揮保薦機構和證券交易所的作用,逐步提高發行審核的市場化程度。抓緊建立適應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退市機制、股權激勵機制和小額融資機制,推進全流通機制下的交易與監管制度創新,構筑中小企業板的強大生命力。
改革發審制度,提高發審效率,設立面向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行上市的“綠色通道”。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對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自主知識產權,較好的盈利能力和高成長性,并符合發行上市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高效快捷的融資機制,盡可能簡化審核程序,提高發審效率,提供更快捷的融資便利。建議取消首次公開發行前為期一年的輔導期;適當放寬保薦機構推薦企業家數的限制;快速審核,證監會自受理企業發行申請之日起在2個月內作出核準決定;過發審會后由企業、保薦機構和交易所協商發行時間等。
2.盡快制定出臺有限合伙制的法律
目前《合伙企業法》正在修訂中,其中特別提出了有限合伙方面的條款。有限合伙制是國外風險投資機構普遍采用的組織方式,能夠有效吸引社會資金流入風險投資行業,有限合伙制在我國制度安排將會使我國風險投資的資金規模得以迅速擴大,運行效率更為提高,為做大做強我國風險投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3.加強對風險投資發展的引導力度,設立國家風險投資引導資金,即“母基金”
科技部對設立國家風險投資引導資金進行了深入研究,并一直在推動這方面的工作。其意義主要有2個方面,一是可以在風險投資的資金供給方面,以政府示范性引導資金拉動全社會各類資金投資設立風險投資機構,擴大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增強國內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實力;二是可以通過引導資金的影響,引導風險投資機構加大對種子期和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尤其是自主創新能力強的企業)的投資,以此提升我國企業的自主創新的能力。
4.制定對風險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風險投資從高新技術企業所獲得的股權轉讓中的增值部分給予必要的稅收優惠,鼓勵個人參與風險投資。
5.積極引導風險投資參與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
我們一直非常重視推動全國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和促進自主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形成,將進一步集成資源,按照“加強引導、密切合作、完善基礎、積極服務”的指導思想,出臺相關措施,引導風險投資參與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鼓勵和支持風險投資機構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產業化,幫助和推動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高新技術企業上市融資。
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在當今經濟、科技發展中,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將會日益增加,使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更加直接地感受到科技進步帶來的變化。同時,大量創新型企業的發展壯大也為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提供了投資資源,使投資者可以分享中國科技發展的成果。《規劃綱要》的頒布實施,使我們迎來了又一個科學的春天,我們相信這股春風也能給我國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帶來更多春天的氣息。科技部愿與海內外金融界的各位朋友攜起手來,共同推動中國科技事業的發展!
最后,作為本屆論壇的主席,我代表論壇主辦單位民建中央、科學技術部、廣東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向與會的各位來賓表示歡迎,感謝你們對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關心和支持!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