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9日召開的全國科技大會上,胡錦濤總書記提出了到2020年把我國全面建設為創新型國家的宏偉目標。今年“兩會”,科技創新又被列為我國“十一五”規劃中的重要議題,建設創新型國家不僅是黨和政府的事情,同時也是我國科技界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
在4日上午科協界委員的分組討論中,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工業大學副校長、中國科學院院士張澤委員的一席發言,讓我們得以透過學術腐敗的表象,反思我國科研評價體系。而張澤委員的若干解決之道更顯得難能可貴。
中午,張澤委員放棄了寶貴的休息時間,接受了人民網記者的專訪。
談到創新型國家,張澤談到,建國以來,我國設立了一系列的科技獎項,成為我國科研評價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并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對我國的科技發展和自主創新起到了非常巨大的推進作用。
但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環境和科研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評獎為主的科研評價體系是否應順應外部以及內部環境的變化,與時俱進呢?
創新型國家,不僅指的是在基礎研究領域的自主創新,更強調的是產業領域的自主創新。而技術創新的主體從來都是企業。企業在技術創新中所發揮的主體作用越來越重要,如何調整科技評價體系,適應新形勢下的要求,打造一條流暢的科研、教育、產業、經濟鏈條,已經成為了國家科技主管部門不能回避的重大議題。
張澤委員認為,現在我國科技獎項設置過多,各科技主管部門紛紛設立了種種性質、名目的科技獎項。由于這些獎項往往和科研人員的待遇和各種福利掛鉤,因此跑獎項就成了一部分科研人員的主要工作。甚至出現了職業公關人員,專門為各科研院所、實驗室跑資金、立項目、拉課題。
目前,某些國家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工資基本上由三部分組成:基本工資、津貼和績效津貼。除了基本工資外,科研人員的其他收入都從課題負責人的科研經費中支出。換句話說,就是我國科研經費中實際上有很大一部分是用在科研人員們的收入和其它與科技項目開支關系不大的各種開銷上了。
在這種薪酬分配體制下,獲獎和不獲獎、有課題沒課題、有經費沒經費,在科研人員中造成的差別可以說是“天上地下”。
獲獎個人收入直線上升,課題經費滾滾而來,手下兵強馬壯,設備精良;不獲獎不僅個人收入一落千丈,而且在立課題、申請科研經費方面都會存在種種障礙,不僅所負責的科研項目因經費短缺難以有所進展,其手下科研人員也會因為收入待遇過低而紛紛“棄暗投明”,另謀高就。
這種科研評價體系其客觀效果不是在淡化名利,而是在不知不覺中加強了個人名利,恰恰違背了設立獎項的初衷。其結果不是鼓勵刻苦攻關,而是鼓勵辛苦“公關”。功利心主導下的科研怎能成就創新型國家?
建設創新型國家需要發揮的是我國科研人員的群體力量,而目前科研評價體系中過多的獎項設置,不僅有意無意地忽視了我國廣大一心一意堅守科研一線的科研人員的力量,使他們投身國家科技事業的積極性大受挫傷,有些人甚至感到報國無門,并且還導致科研人員中貧富兩極分化、科研經費、科研資源分配不公的現象愈演愈烈。
當一個人一心投身功利的時候,還會是建設創新型國家所急需的人才嗎?當功利心取代了好奇心和社會責任感,我們的科學家還能淡泊名利,全身心地投入到科研,繼而為國家的發展、民族的振興做出創新性成果嗎?
科技獎項泛濫的另一后果就是強化了科研體制中的行政干預,強化了科研單位及其管理部門的官本位思想。導致政府官員在科研資源分配中的權重過大,課題立項、經費申請過程不公開,不透明,大項目小評、小項目大評、超大項目基本不評;科研人員人心浮躁,很少有人愿意固守一線從事艱苦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誘使人們不能安心從事艱苦的創新研究,已經并且繼續導致抄襲、侵權、剽竊等各種學術腐敗現象屢禁不止。
對于這些問題,張澤委員提出的解決之道就是:
1、對現存的各種科技獎項,對其正反兩方面進行認真全面的調查分析,該取消的取消,該停止的停止;
2、將目前國家和地方設立的科技獎項,交由各對口全國性專業學會等專業性學術團體負責評審、頒發,杜絕科技評價體系中的行政干預。國家發明等獎項應由國家知識產權系統來評價,而科技進步對生產力產生的作用,應由市場去評價。為此,國家應出臺相應政策鼓勵各學會能夠有人力物力實現此功能;
3、同時國家最高科技獎項,為全國科技工作者樹立榜樣。表彰為我國做出巨大貢獻的科學家,以此作為對科技界的激勵。
張澤委員在接受采訪時一再強調:科研工作有自己的特點,科研文化氛圍也必須有自己的屬性,科技管理不能等同于商業運作和企業績效式的以利益維驅動的管理機制,采用錯位性的政策導向,必將使科研失去了自己的文化屬性。實現創新型國家首先就要創造一個長效的、能夠激勵和保護科研人員自主創新的文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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