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確安全職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8.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金屬非金屬礦山必須明確企業法定代表人(包括金屬非金屬礦山的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下同)、分管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生產單位、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把安全生產的責任逐級逐項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各崗位人員,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
9.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落實新建、改建、擴建礦山的安全管理責任。新建、改建、擴建和實行資源整合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的“三同時”制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項目核準手續。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嚴禁邊建設邊生產。
11.明確承包項目和承包商的安全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場運作機制,建立項目招投標制、項目法人負責制、工程監理制,明確建設方、承包方和監理方的安全職責。建設方與承包商簽訂安全合同,明確安全責任,并將其安全管理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范疇。
五、加強和改進安全技術管理
12.建立安全技術管理體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建立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技術負責人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礦山設立技術管理機構,配備采礦、機電、地質及測量等專業技術人員,地下礦山還必須配備通風等專業技術人員。技術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13.加強技術基礎工作。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金屬非金屬礦山年度災害預防計劃,并根據實施情況及時修改完善。嚴格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和相關技術規范等規定,繪制礦山相關圖紙,圖紙要與實際相符。對礦山地質情況、開采情況、周邊采空區情況等要由技術人員定期進行分析,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術基礎資料。
14. 加強重點生產場所的技術管理。礦山應加強尾礦庫、地下礦山采空區、露天礦山排土場和邊坡等的技術管理工作。嚴格制定并執行防治重大災害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配備相應的人員和監測設備。技術負責人每季度組織一次重大災害調查,制定相應的專項防治措施。
15.嚴格執行地下礦山機械通風的有關規定。地下礦山要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及相關要求,建立通風管理制度,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加強作業場所的通風管理。
16.積極推廣先進適用技術。積極采用采空區探測、邊坡和尾礦庫監測、井下作業人員定位跟蹤系統等先進技術和裝備;在中小型露天礦山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改善作業條件和環境。
17.及時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技術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技術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重大事故隱患或技術難題,應聘請相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六、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
18.加大現場安全管理力度。應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檢查制度,明確每月現場檢查的次數。地下礦山應確保每天至少有1名礦級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帶班人員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產重點環節,督促加強現場管理。
19.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礦山應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AQ2006)的要求,開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和尾礦庫的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礦山應建立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達標計劃,積極推進礦山的安全標準化工作。
20.做好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礦山應配備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和防護設備與裝置,認真落實現場防治粉塵、高溫、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實改善井下作業環境;按標準為職工免費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如實向相關部門報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情況。
七、加強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21.加大安全生產投入。礦山應制定年度安全生產資金提取和使用計劃,并設立專用賬戶,專用于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治理,按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的規定,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保證隱患整改的資金投入。
22.加強隱患排查,做好治理工作。礦山應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明確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級管理的任務、范圍和責任。礦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以隱患排查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員,限期進行整改。整改結束后,按規定由礦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組織驗收。
23.認真做好復產驗收工作。停產整頓的礦山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內容和安全技術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節假日期間放假或停產檢修的礦山必須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復生產前,礦山企業要制定具體的復產方案,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對員工要集中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礦山整頓、整改完畢后應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礦山不得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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