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出臺規定,對福建省礦山儲量實行動態監管,以保護和合理利用礦產資源。
礦山儲量動態監管,實行礦產資源儲量檢測、核查與礦產資源儲量核實的分類管理。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組織全省除石油、天然氣(煤層氣)、放射性礦產外的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批準設計井型為9萬噸/年以上的煤炭礦山,鎢、錫、銻、離子型稀土礦山以及除此之外的礦產資源儲量規模為中型以上的礦山(不含地熱、礦泉水、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用的砂石黏土),不但要開展礦產資源儲量檢測,還要提交礦山礦產資源儲量年度報告。 (記者 吳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