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判決結果吳華林(右三)泣不成聲。 武新/攝
來自安徽的吳華林在北京地鐵南禮士路站乘車時掉下站臺,兩腿幾乎被進站列車齊根軋掉。三年來,吳華林向地鐵公司索賠案經歷了一審、二審、發回重審。昨天下午,西城區法院重審判決,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承擔無過錯責任,賠償吳華林80余萬元。
昨天13時45分,吳華林坐著輪椅進入法庭。提起地鐵,吳華林似乎還有些后怕,甚至不愿意多說事發的情形。他打了三年的官司,靠著擺地攤勉強度日,多虧有家人和北京的好心人的關愛,一直支持著他到了今天。
14時多,法官宣讀了判決書:“被告對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但原告對自己的安全疏于注意,應減輕被告的賠償責任?!卑凑张袥Q,地鐵方面承擔80%的賠償責任,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賠償吳華林80余萬元,其中包括精神損害賠償3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數額達到了全國最高。
“太感謝律師了!”吳華林聽到判決后泣不成聲。他的妻子突然哭著跪在原告席前,雙手握住金律師,久久不肯起身。
“我們承擔80%的責任太重了?!北桓娲砣苏f,此次判決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不符合道交法的立法精神,畢竟這種情況不能百分之百避免,地鐵方面應承擔低于80%的責任,他們將會考慮上訴的。 (記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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