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錯誤地送進看守所,不被強制穿約束服50多小時不被喂鹽,張慶不會死亡。記者錢昊平 攝
弟弟張慶在長春第三看守所的非正常死亡,讓張權深感命運無常。
張權時常會這樣想:弟弟雖涉嫌賭博,但如果他不是被錯誤地刑事拘留,那就不會被送進看守所,是不是就不會死了;弟弟肝臟不好,但如果他沒有被強制穿上約束服50多小時,沒有被嘴里灌鹽,是不是也不會死了。
2007年10月17日,第三看守所虐待張慶的管教王彥闖,以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罪”被逮捕。
張權依舊會想,難道弟弟的死,只是管教一人的錯嗎?
張慶的尸體依舊存在停尸房。
張慶,47歲,體型消瘦,身體上面清晰留有曾遭受痛楚的痕跡。紅色血跡印在嘴角四周,頸部、肋部、手背、腳踝都有暗紫色淤青。將身體翻轉,臀部近尾骨的淤青有碗口般大小。
據司法鑒定報告,這些傷由機械性鈍性力所致,形成約在半年前。
那是2007年6月28日,張慶因一次賭博,被送往長春市第三看守所。4天后,張慶在那里死亡。
7月6日,吉林省、長春市檢察院聯合組成專案組,進行調查。三個月后,第三看守所虐待張慶的管教王彥闖,以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罪”被逮捕。
長春市公安局監所支隊副支隊長(看守所業務主管機構)趙宏民接受采訪時說,張慶如果沒有病可能不會死,有病如果不被虐待可能也不會那么快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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