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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四、體制機制創新
(一)完善人才工作管理體制
1.完善黨管人才的領導體制
目標要求: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發揮黨委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統籌人才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履行好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的職責,不斷創新黨管人才的方式方法,提高黨管人才工作水平。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樹立強烈的人才意識,善于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團結人才、用好人才、服務人才。
主要任務:建立健全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協調)機構和辦事機構,適時調整充實省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完善協調小組議事制度和辦事制度,完善人才工作聯絡員制度,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協調機制和督促落實機制,形成統分結合、協調高效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貫徹《關于實行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的意見》,制定《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細則》,對省直人才工作重點部門和市縣黨政領導班子與領導干部實行定期考核。建立各級黨委常委會(黨組)聽取人才工作專項報告制度。建立人才工作重要信息報告制度。建立黨委政府直接聯系重點專家制度和重大決策專家咨詢制度。完善黨委組織部門牽頭抓總職責,發揮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作用,理順各有關職能部門人才工作職責,充分發揮各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形成人才工作整體合力。
2.改進政府人才管理職能
目標要求:圍繞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管理體制,推動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向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捷高效轉變,完善人才市場體系,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遵循放開搞活和科學規范的原則,深化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擴大和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
主要任務:健全人才工作相關部門職責體系,完善人才管理運行機制,推動人才管理部門進一步簡政放權。規范行政行為,減少和規范人才評價、流動等環節中的行政審批和收費事項。推進各類人事制度改革。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創新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形成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朔瞬殴芾碇写嬖诘男姓汀肮俦疚弧眱A向,深化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以改革和完善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制度為重點,逐步完善與公司治理結構相適應的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體制,健全符合海南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事制度。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人才管理、人才創業機制。研究建立人才管理改革實驗區。研究制定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基礎性作用的政策措施。
3.完善人才發展的法制環境
目標要求:堅持用法制保障人才,充分利用特區立法權,加強立法工作,營造良好的人才法制環境,到2020年,建立健全基本覆蓋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權益保護、人才市場管理和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等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各個環節的人才法律法規。
主要任務:研究制定一部指導性強、具有海南特色的綜合性地方人才發展法規,基本覆蓋人才培養、評價、流動、使用、激勵和保障等各環節。研究制定人才促進、終身學習、工資管理、技術移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職業資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人力資源市場條例。研究制定保護人才和用人主體的合法權益的法規政策。
(二)創新人才發展工作機制
1.創新人才培養開發機制
目標要求:適應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需求,以素質提升和創新能力建設為核心,完善現代國民教育、繼續教育和終身教育體系,強化實踐鍛煉,構建促使人人能夠成才、人人得到發展的現代人才培養開發機制。充分發揮教育在人才培養中的基礎性作用,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公平,創新培養與使用機制,提高各類人才特別是創新型人才和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水平。
主要任務:推進大教育、大培訓,堅持學習與實踐相結合,培養與使用相結合,健全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和能力建設為核心的人才培養機制。圍繞培養創新創業人才,加強教育體制創新,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建立多元化人才培養模式。發揮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在實踐中培養造就人才。加強繼續教育統籌規劃,完善繼續教育配套政策措施。加強在職人員繼續教育,倡導干中學,進一步完善脫產學習、外出進修、崗位培訓和帶薪培訓等繼續教育制度。建立人才培養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適應的動態調控機制,優化高校布局,加強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的重點學科、專業建設。提高高等教育整體辦學水平,著重加強海南大學“211工程”建設。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推廣和完善“三段式”培養模式。推動產學研結合,建立人才與產業互動機制,實現人才培養與使用的統一。建立與海南省用人單位簽訂工作協議的高等學校拔尖學生重點培養制度,實行特殊人才特殊培養。創新合作培養模式,推進省校合作人才培養,建立中外合作辦學培養模式,完善國際化人才培養機制。充分利用瓊屬華人華僑資源,研究制定和瓊屬華人華僑人才交流與合作辦法。拓寬培養渠道,充分利用社會教育培訓資源,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合作培養機制,實現人才培養的多元化和社會化。
2.創新人才評價發現機制
目標要求:以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為目標,著力構建以能力和業績貢獻為導向,科學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機制??朔瞬旁u價中的唯學歷、唯論文傾向,對人才不求全責備,注重靠實踐和貢獻評價人才。完善人才評價標準,改進人才評價方式,拓寬人才評價渠道,更加注重實踐能力與創新能力。把評價人才和發現人才結合起來,堅持在實踐和群眾中識別人才、發現人才。
主要任務:建立各類人才的能力素質標準,根據不同的行業特點和職位要求,建立分類分層的考核評價體系。研究推進職稱評聘制度改革,建立重在業內和社會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嚴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準入制度。突出用人單位人才評價的主體作用,落實用人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中的自主權。完善以任期目標為依據、業績為中心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辦法。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健全完善黨政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研究制定與建設國家熱帶現代農業基地相適應的農村實用人才評價標準和評價辦法。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項目實施和急難險重工作中發現、識別人才的機制。健全舉才薦才的社會化機制。
3.創新人才選拔任用機制
目標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改革各類人才選拔使用方式,科學合理使用人才,以崗擇人和因人設崗相結合,促進人崗相適、用當其時、人盡其才,形成有利于各類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分施展才能、更具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
主要任務:深化黨政人才選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研究制定公推公選等選拔任用辦法。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黨政人才任期制和聘任制,完善正常退出機制。建立市場配置、組織選拔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機制,加大市場化選聘力度。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派出制。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事業單位用人機制,探索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體辦法。健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委任、聘任、選任等任用方式。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建立首席專家、首席教授、首席工程師、首席技師等高端人才選拔使用制度。
4.完善人才流動配置機制
目標要求:推進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完善市場服務功能,暢通人才流動渠道,建立政府部門宏觀調控、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流動配置機制。大力發展人才服務業。加強政府對人才流動的政策引導和監督,推動區域、城鄉人才協調發展,促進人才資源有效配置。
主要任務:以??谑?、三亞市等區域中心城市的人才市場為重點,以市縣人才市場為中端、以鄉鎮服務站為網點,推進覆蓋全省城鄉的人力資源市場網絡體系建設。推進本省人才市場與外省人才市場、國際人才市場對接,構建“小省份、大網絡”人才流動配置體系。完善人才市場管理政策,規范專業性、區域性人才市場。加快人才服務機構建設,推行人才服務機構準入制度,鼓勵境外人才中介機構、高級獵頭公司進駐海南。推進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實現政事分開、管辦分離。推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加強對人才公共服務產品的標準化管理,支持各類人才機構開發公共服務產品,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和完善人才柔性流動政策,推行“人才居住證”制度。加快建立社會化的人才檔案公共管理服務系統。構建人才需求預測預報體系,定期發布人才需求信息。完善人事爭議仲裁、人才競業避止等制度。建立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和子女就學協調解決機制,為高層次人才來瓊創業發展提供服務。建立與國際旅游島建設相適應的瓊粵、瓊港、瓊臺、瓊澳、瓊島與東盟的人才交流合作機制,加快人才開發一體化進程。根據海南省主體功能區的規劃和實施,引導重點產業人才空間合理布局。
5.完善人才激勵保障機制
目標要求:完善分配、激勵、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與工作業績緊密聯系、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有利于保障人才合法權益的激勵保障機制。完善各類人才薪酬制度,加強對收入分配的宏觀管理,逐步建立秩序規范、更具活力、注重公平、監管有力的工資制度。健全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推進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形成社會保障、單位保障和個人權利保障相結合的人才保障體系。
主要任務:統籌協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進一步推進工資制度改革。建立產權激勵制度,制定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健全國有企業人才激勵機制,推行期權股權等中長期激勵辦法,重點向創新創業人才傾斜。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探索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探索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和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調整規范各類人才獎項設置,完善“海南省有突出貢獻的技師”的評選辦法。研究設置“海南省杰出人才重大貢獻獎”、“海南省優秀人才獎”、“海南省創業人才獎”、“海南省外國專家友誼獎”、“海南省瓊屬華人華僑杰出貢獻獎”、“海南省優秀農業實用人才獎”等獎項。研究制定人才補充保險制度,支持用人單位為各類人才建立補充養老、醫療保險。加大對農業、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的社會保障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