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機遇和動力。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決定》的部署和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認真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不懈地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引向深入。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切實加強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自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放到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謀劃、部署和推進,切實做到找準定位、主動服務、提供保證、作出貢獻。要按照《決定》要求,健全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制度、紀律保障機制,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監督檢查,保證中央政令暢通。當前特別要加強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中央關于結構調整、自主創新、改善民生、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耕地保護等政策的貫徹落實,更好地服務、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加強對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中央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一攬子計劃和政策措施取得明顯成效;加強對中央關于維護社會穩定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貫徹中央紀委《關于紀檢監察機關在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中做好相關工作的意見》,積極協助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要按照《決定》關于嚴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要求,深入開展黨的政治紀律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堅定政治立場,增強政治意識、政權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不斷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在重大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在關鍵時刻和重大事件中經得起考驗,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的權威。當前,特別要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同志關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嚴格執行中央關于處置去年拉薩等地“3·14”和今年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決同各種分裂破壞活動作斗爭,堅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要加大執行政治紀律的力度,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行為,必須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三)心系群眾、服務人民,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要全面貫徹落實《決定》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要求和部署,切實推動全黨的作風有明顯轉變。要大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引導黨員、干部把學習理論同研究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本地區本部門改革發展穩定和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本人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等結合起來,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工作的有效性;要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加強調查研究,了解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業上,把功夫下到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上,堅決制止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虛報浮夸特別是因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引發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要大興艱苦奮斗之風,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嚴格執行中央有關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規定,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和經濟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鋪張浪費、奢靡享樂、揮霍公款行為;要大興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督促各級領導班子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制度,完善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發揮民主生活會開展思想交流、提高黨性修養、增進班子團結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征求群眾批評意見制度,增強黨內生活原則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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