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工資統計制度又朝完善的方向邁進了一步。
國家統計局在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從今年起,將正式建立年度私營單位工資統計抽樣調查制度,將私營單位納入工資統計調查的范圍,同時將改進勞動工資統計的數據發布方式,即今后將不再公布工資統計季度數據,而是每年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上發布詳細的分行業、地區、注冊類型和單位類型的年度數據。
據權威專家粗略計算,如將私企納入工資統計調查的范圍,將使現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覆蓋人員平均工資“下降”15%~20%。
無疑,這是一項“方向很正確”的改革,一個更全面的國家薪酬分配統計體系有望“被建立”。
專家:至少下拉平均工資15%
統計局有關負責人在昨日發布會上介紹,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以下簡稱私企從業人員)2008年平均工資為17071元,月均略超1400元。但統計局于今年年初公布的數據卻顯示,2008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月均超過2400元。由此可見,私企員工平均工資僅相當于現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測算出的平均工資的58.4%。
但統計局的另一份調查卻顯示,2008年底,私企從業人員約有6676萬人,相當于現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所包含從業人員的54.75%。
按照統計局的安排,平均工資較低的私企從業人員將在今年被納入統計范圍,這無疑會使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統計數據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根據統計局公布的數字推算,這一統計口徑的改變將使現行勞動統計制度覆蓋人員平均工資“下降”15%~20%。
背景:回應“被增長”質疑
統計局對工資統計方式的改革,被認為是對此前工資“被增長”質疑的回應。
目前統計局的統計口徑只覆蓋了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以及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等經濟體,而占據城鎮從業人員相當比例的私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被雇傭者 (即私企從業人員),卻沒有在統計范圍內。
這一特點,也導致此前統計局公布的季度和年度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居民平均收入等數字,屢屢引發公眾質疑,許多人認為“不真實”,互聯網上還有不少“我的工資被增長”的調侃。
“統計局的這一改革方向很正確。”蘇海南對記者表示,按改革后的范圍得出的統計數字將基本符合實際情況。“這樣一來,便于對我國薪酬分配狀況進行相對客觀的分析。”
前瞻:構建國家薪酬調查體系
但由于私營企業尤其是小企業和雇工的個體工商戶變動快,關閉和新注冊成立的情況時有發生,其從業人員的流動性很大,抽樣調查的難度相對也很大,蘇海南提醒:“為盡可能減少失真度,統計系統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在設計抽樣調查方案、選擇統計指標、確定抽樣調查方法等方面要進一步完善;還要想方設法讓企業盡量提供真實的數據資料。
蘇海南還提到,為使決策更準確,可設計能提供更豐富工資和收入信息的指標,以便全面了解收入分配情況。比如,不僅公布全國范圍平均工資,也公布工資高位和工資低位的水平;不僅提供各地方平均工資水平,也公布各不同職位的工資水平,同樣也包含工資高位和低位的數據。“這樣可以使政府準確掌握收入分配情況,也可以為企業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合理薪酬水平提供客觀依據。”
據蘇海南透露,人社部、國家統計局及其他部門和機構正研究建立國家薪酬調查統計體系,以便更全面真實地掌握我國薪酬分配情況,為政府正確決策和滿足社會有關方面需要提供相關薪酬信息。
蘇海南具體指出,在這一體系中,可設計多種調查制度和方案,有的開展全面調查,有的進行抽樣調查,有的做典型調查,調查和發布的指標也多種多樣;調查的機構和隊伍可包括統計系統、人社系統,還可借用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等,從不同角度、層面實施調查,以獲得更全面真實的薪酬信息,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順分配關系提供更好支撐。
統計局昨日也表示,將改進勞動工資統計的數據發布方式,即今后將不再公布工資統計季度數據,而是每年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上發布詳細的分行業、地區、注冊類型和單位類型的年度數據。(朱小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