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汝陽杜康”、“北京二鍋頭”、“瀘州老窖”等知名白酒在內的4種白酒產品在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發(fā)布的“白酒檢測比較結果”中,被曝質量不合格。《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發(fā)現,一些企業(yè)均表示并不擁有該曝光的商標或容量的產品,懷疑這些酒是假酒,并報料稱之前已多次接到過相關組織電話,邀請參加中國消費者基金會下屬單位的評選活動及索取封口費,多家企業(yè)表示將采取法律手段狀告保護消費者基金會。
日前,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對市場上銷售的部分白酒采樣,并委托國家認證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了檢測比較,檢測結果發(fā)現大部分品牌白酒質量較好,但也發(fā)現一些白酒質量不合格。
在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此次通報的4種質量不合格的白酒產品中,標注汝陽杜康集團總公司生產的“杜康”酒,標注為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 “瀘州紅高粱”酒,兩種酒均為總酯項目不合格。據了解,總酯是白酒中所有酯類芳香物的總和,其含量的多少與酒的品質及香型有關,若總酯含量太低則酒味淡泊。此外,標注為北京香山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北京二鍋頭”酒甲醇指標不合格,標注為安徽元生堂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 “一飲相思”酒精度和固形物指標不合格。
汝陽杜康:準備起訴
在此次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通報了4種質量不合格的白酒產品,其中,標注汝陽杜康集團總公司生產的“杜康”酒,型號規(guī)格是450ml,酒精度是42%濃香型批號或生產日期:2006.10.15。
汝陽杜康釀酒有限公司19日在公司網站上公告稱:該消息所曝光的“汝陽杜康(集團)總公司”已于2008年6月宣布破產,并公開拍賣給鄭州百瑞信托有限公司。該消息所曝光的產品屬企業(yè)改制前原“汝陽杜康(集團)總公司”的產品。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聯系汝陽杜康釀酒有限公司,該公司宣布部負責人陳先生向記者表示,這種類型的酒公司此前生產的都是465ml的酒,根本沒有生產過曝光的450ml容量的酒,這種酒也不是以前的老公司生產的酒,很可能是別人仿冒的假酒。
陳先生表示,“之前已多次接到過相關組織電話,邀請參加中國消費者基金會下屬單位的評選活動,6000元到1萬元,當時企業(yè)處在改制階段,也無意參加這種評選,后來又說已經檢測到產品不合格,說企業(yè)拿2000元,可以不曝光。”
香山酒業(yè):將采取法律途徑
而檢測報告顯示,標注北京香山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北京二鍋頭”酒樣品是采自安徽合肥。對此,昨日,北京香山酒業(yè)副總經理、法律顧問劉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公司根本沒有商標為“京州”的“北京二鍋頭”的產品,而且公司的酒也沒發(fā)過安徽,目前只在北京銷售,這個酒是假冒偽劣酒。
劉雷表示,對該檢測結果,對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的權威性以及抽檢是否公正也持懷疑態(tài)度,劉雷透露,之前曾被要求參加放心企業(yè)之類的“評選”,評選費用是5000元至1萬元,我們拒絕了,后來告訴我們產品檢測發(fā)現質量不合格這件事之后,又要我們交5000元至6000元的罰款,表示交了就不曝光。
劉雷表示,公司將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說明情況,并且現在已經請了律師,將起訴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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