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鋼鐵、汽車、輕工、紡織、裝備制造、電子信息、船舶、有色金屬、石化、物流等國家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配套金融支持
★進一步優化信貸資金結構,優先保證中央投資項目配套資金及時落實到位
★支持金融機構發放并購貸款,及時滿足中小企業合理的并購融資需求
★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試點設立消費金融公司
★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擴大汽車貸款證券化規模
★支持房地產企業發行企業債和開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
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23日聯合發布了關于信貸結構調整的十條意見。意見要求,各金融機構要優先保證手續齊全、符合項目開工和建設條件的中央投資項目所需配套信貸資金及時落實到位,并通過創新融資形式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切實做好對十大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的融資支持力度。
這十條意見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認真執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在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合理增長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而提出的。
一是保證符合條件的中央投資項目所需配套貸款及時落實到位。各金融機構在保持信貸總量合理均衡增長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優化信貸資金結構,統籌配置信貸資源,優先保證手續齊全、符合項目開工和建設條件的中央投資項目所需配套信貸資金及時落實到位。鼓勵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銀團貸款,合理分散信貸風險,為符合條件的大型中央政府投資項目提供有效信貸支持。
鼓勵地方政府通過增加地方財政貼息、完善信貸獎補機制、設立合規的政府投融資平臺等多種方式,吸引和激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央投資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
對鋼鐵、汽車、輕工、紡織、裝備制造、電子信息、船舶、有色金屬、石化、物流等國家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已明確支持方向的專項項目以及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金融機構要根據產業規劃的要求和項目需求特點,積極創新融資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必要的融資支持力度,切實做好各項配套金融支持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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