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至2010年,北京市、區(縣)兩級政府將每年為參保農民人均籌資補助增加100元。昨天,市衛生局召開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繼今年北京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達到人均220元后,從2008年至2010年,北京市、區(縣)兩級政府將分別投入配套專項資金,每年為參保農民人均籌資補助增加100元。2008年,每位參保農民的賬戶平均將達到320元,2009年這個數字增至420元,2010年達到520元。
市衛生局副局長于魯明表示,為提高目前比較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比率(住院補償27%左右,門診不足7%),從明年開始,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補償模式從大病統籌為主向住院和門診統籌兼顧轉變。北京新農合在原有“一次補償”的基礎上,建立“基本統籌”和“二次補償”,從2008年起,在足額提取風險金后,按每年每人再提取50元作為“二次補償”資金,保障大病農民可獲得再一次的補償。
據悉,本市正在籌備構建村級基本用藥制度。從明年開始,參保農民不僅可以享受到大病住院和門診看病的按比例報銷,如遇頭疼腦熱、拉肚子等小病,還將逐步從所居行政村的鄉村醫生那里,按病情需要,免費獲得一定劑量的由“新農合”基金埋單的“村級基本用藥”。
目前,北京地區農村戶籍居民約有300萬人,2007年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為268萬人,參合率為89.33%。市衛生局農村衛生處處長呂璠解釋說,其余未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中,一半以上是在外地打工的人,他們多數已由所在工作單位購買了基本醫療保險;還有一部分比較富裕的農民參加了商業保險。因此,目前北京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基本上可以做到“應保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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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退休每月可領300元
市衛生局制定了扶助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險制度及基本待遇保障制度,從明年起開始實施。
市衛生局副局長于魯明介紹說,市衛生局從2008年起,開始在全市范圍內對既往和在崗鄉村醫生補足、續繳養老保險。同時,按照公共衛生和零差率銷售藥品分別由政府人均補助400元的標準,為在崗鄉村醫生依據工作績效考核,按月發放“購買其服務”的政府“工資”,“工資”水平為每月人均800元 。
北京市、區縣兩級政府還將撥出專款,為既往鄉村醫生補繳養老保險。對于至2007年12月31日前,執業滿20年,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的老鄉村醫生,從2008年1月1日起,每月可領到人均300元的“退休”養老金。截至2007年12月31日,男性年齡不滿60周歲,女性不滿55周歲者,按照執業年限,政府、個人共同躉繳相應養老保險費,納入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依據區縣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制度具體實施辦法,自行選擇到退休年限的繳費形式和繳費標準。作者:趙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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