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逆淘汰已經成為我國藥品市場的特點之一—質優價廉的藥品在流通領域不斷被淘汰,價格虛高、質量無法保障的藥品卻在市場上大行其道。對此,全國政協委員韓忠朝建議,我國應該建立、完善藥品定價審定和招標采購的聽證會制度。
目前,我國實施的藥品招標采購方法,一般在衛生局、醫院的專家(醫生)、藥房主任、院長、國稅局政府采購招標辦、物價局、廠家、商家這個圈子里完成。其中衛生局負責監督,由招標辦組織,醫院的專家負責評審,醫院、藥房作為使用單位決定是否使用,廠家和商家負責提供供選擇的藥品,最后上報物價管理部門,對最后確定的價格進行備案。
韓委員說,在這個圈子里,每一方都和藥品的價格有利益關系,或與廠家、商家有某種意義上的“聯系”,偏偏是醫療買單的社保、商業保險公司、廣大患者無權參與其中。在這樣的選擇過程中,參與招標采購的各方自然要千方百計地追求自己本部門、本行業的利益。
對此,韓委員建議,應建立藥品從定價到招標的全程聽證會制度,可分為藥品生產廠家定價聽證會、藥品跨省市經營定價聽證會和藥品招標采購價格聽證會。
去年,國家發改委對數百種藥品實行了降價,然而,被降價藥品中相當一部分很快便從市場上消失了,或者改頭換面,變成“新藥”再上市。如此一來,消費者很難享受到真正的實惠。對于目前市場上流通的藥品,凡屬于國家強制降價的品種,應該附加一種保障機制—“拒絕退出”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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