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處理好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中的重要關系
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正確處理好以下重要關系。
處理好與農民群眾的關系。尊重農民意愿是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重要前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在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注重政策導向和宣傳,積極爭取廣大農民群眾的支持,切不能搞“一刀切”,強行攤派。
處理好與村干部的關系。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并由村干部代表村民履行日常管理職責。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勢必要削弱村干部的權力,增強對村干部的監督,村干部難免會有抵觸情緒。而村干部又是推動、實施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骨干。所以,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必須做好村干部的說服、教育工作,讓他們多從集體發展的角度看問題,多從正確處理好干群關系上看問題,多從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上看問題,使他們自愿加入到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中來。
處理好與鄉鎮黨委政府的關系。鄉鎮黨委政府是管理和指導農村工作的橋頭堡,是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撐。在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過程中,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和指導,努力開創黨委政府牽頭、各職能部門配合、廣大群眾參與的良好局面。
處理好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農村管理工作錯綜復雜,千頭萬緒,任何一個部門都“孤掌難鳴”,必須加強協調配合。在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中,要按照《會計法》和國務院“三定”方案的精神,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避免扯皮,尋求共贏,既發揮各自優勢,又統籌協調推進,將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全力抓好《指導意見》貫徹落實工作
《指導意見》的印發,是加強農村會計工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為積極貫徹落實文件有關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加強政策宣傳,確保《指導意見》深入人心。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是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必要前提。目前,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正由初步試點逐步走向全面推廣和深化。《指導意見》下發后,各級財政部門要緊密圍繞《指導意見》以及相關涉農、支農財政會計政策制度,采取各種有效的途徑加強宣傳,讓廣大農民群眾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擁護政策、打消疑慮,為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全面實施夯實基礎。
加強調查研究,因地制宜地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結合《指導意見》和《財政部關于開展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的指導意見》(財會[2008]8號)有關精神,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指導意見》要求的具體辦法,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開展工作。
加強溝通協調,為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和政策環境。各級財政部門要主動向紀檢部門匯報,積極與農業、民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協調溝通,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定期向有關單位和上級部門匯報、宣傳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進展和實施成果,努力建立長效的工作聯動機制,加強合作,步調一致,多管齊下,扎實推進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
加強日常管理,全面推進代理服務各項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要將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列入本單位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采取積極舉措持續推進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不斷加強涉農、支農財政會計政策制度研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指導地方和代理機構不斷改進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方式、方法,細化村財務公開的內容,方便農民群眾參與對村集體經濟的管理和監督。我部從今年起將把地方財政部門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情況作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加強指導,積極引入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社會中介機構參與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能夠更加有效地提高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結果的公信力,提升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質量,推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深入開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加快發展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9]56號)明確指出會計師事務所要“積極開展新業務的試點工作”,“開展農村財務公開試點”,《指導意見》也明確要求“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承辦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業務”。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兩個文件的精神,以此為契機,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解決途徑的研究工作,做好政策配套,加強后續管理,加快推進中小會計師事務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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