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印發《典當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若干銜接規定》的通知
財會[2009]11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典當企業:
為了規范典當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確保新舊會計準則平穩過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我部制定了《典當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若干銜接規定》,現予印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典當企業不再執行原來的相關準則、制度、辦法。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
附件:典當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若干銜接規定
典當企業應當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各項具體準則、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以及解釋(以下簡稱新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編制財務報告,在新會計準則首次執行日,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解釋的規定執行,做好新舊銜接,確保平穩過渡。
一、典當業務會計處理及其銜接
典當企業自首次執行日起,應當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有關典當業務的會計處理及其銜接要求如下:
(一)對于典當企業發放的當金,企業應當設置“貸款”科目或分別設置“質押貸款”和“抵押貸款”科目,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即對于發放的當金,典當企業應當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采用實際利率法,按照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
(二)利息和綜合費用屬于計算實際利率的組成項目,應當在確定實際利率時予以考慮,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貸款的攤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企業應收或預收的綜合費用,通過“應收賬款”或“預收賬款”科目進行會計處理。
(三)對于典當企業取得的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動產等絕當物品,企業應當設置“1409 絕當物品”等科目,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并在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中列示;對于取得的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股權、票據等金融資產類絕當物品,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收票據”等科目,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絕當物品發生減值的,企業應當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確認相應的資產減值損失。存貨類絕當物品的處置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進行會計處理;金融工具類絕當物品的處置通過“投資收益”等科目進行會計處理;應當退還當戶或向當戶追索的款項通過“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等科目進行會計處理。
(四)對于典當企業從事的鑒定評估及咨詢等服務,應當設置“手續費及傭金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等科目,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中有關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和計量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五)典當企業應當設置備查簿,登記當物的有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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