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釣魚執法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上海白領張輝和斷指孫中界的命運,引起民眾廣泛關注。記者對兩位當事人進行回訪時發現,目前為止,并沒有具體的執法人員或執法單位被問責,孫中界的賠償要求也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支持。昨天,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在兩會上回應此事時稱,“釣魚執法問題的出現,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緣于有獎舉報的制度原因,因此,問責具體的執法人員并不適當。”
■追訪官員
韓正稱應取消有獎舉報
上海市長韓正對此也做出回應稱,釣魚執法是一個極其錯誤的執法行為,損害了群眾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
韓正說,上海市對這個事情的看法是,釣魚執法之所以出現的根本原因是制度設計的問題,這個制度就是有獎舉報制度。
“有獎舉報在有些領域可以用,但是在維護交通秩序的執法上用這種方法是錯誤的。有了有獎舉報,就會有利益驅動,就容易產生為領到有獎舉報這部分錢而專門從事舉報,逐步轉化為一種職業性的舉報,而這種職業性的舉報不受監督。”韓正認為,從政府的角度來講,首先要取消有獎舉報,從根本上釜底抽薪,要把這個制度規范起來。
執法單位罰款全繳財政
此外,上海也將采取其他的治理方法,割斷行政執法處罰單位和錢的關系。
“今年全市所有區,所有執法行為罰沒款、處罰款,全部統一到市里的財政專戶,全部公開監督,下面所有的單位拿不到一分錢,從制度上杜絕了這樣一種做法。”
韓正說,除了制度原因,執法人員素質也有待提高,執法人員如何掌握自己所執法的所有法律,用一種比較規范的行為和法律的語言去執法,這方面是缺乏的。因此,上海今年將開始分批全員輪訓,之后要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就不能做執法工作了,做其他的工作。當然,我們政府在應對這些事情的處理上,特別主張主流媒體在第一時間能夠反映,這很重要,就是快報事實,是什么就是什么,我覺得我們應該有一種科學的態度。
“我相信上海市政府通過這件事情舉一反三,我們將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修補政府的公信力。”
■法眼
應研究如何處罰“釣魚者”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漢華稱,每當發生這種公民必須要用自殘的方式才能解決問題的事件時,非常令人痛心。我們應該反思:事件的根子在于制度。行政體制改革嚴重滯后才會造成這種情況。“釣魚執法”整個事件中,它的利益機制很容易判斷。行政機關罰款和收費作為預算外的收入常年居高不下。最高的時候預算外的收入曾經占預算收入40%的規模。這兩年隨著清理和整頓小了一些,但是基本問題還是沒解決。
具體到這個事件中,需要反思的是:行政機關罰款事實上的收支兩條線沒有真正得到執行。1996年以前,行政機關是坐收坐支,罰了之后單位就可以分了。《行政處罰法》的制定就明確了收支兩條線的原則,要求單位罰的款全部進入國庫,如果需要行政經費、行政開支由國庫再行下撥。但是這個制度在實踐當中被普遍變相用各種方式把罰款數額和最后的行政經費、獎金、收益掛了鉤,導致隱性或顯性的釣魚執法大量存在。
事件體現反映出來的另外一個重要問題便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孫中界根本沒有犯意,以被引誘以后作出的行為對孫中界進行處罰是沒有任何依據的。有一個特別值得研究的問題是:對于引誘他人的人,是不是可以進行處罰?遺憾的是,目前無論是刑法領域還是行政法領域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行政法領域和刑法領域應該對此進行研究,對引誘犯罪的行為進行處罰,以此杜絕釣魚執法。 本報記者張然
■事件回放
事件一
2009年9月8日下午,張輝駕車因搭載自稱胃痛要去醫院的人,被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執法檢查時查獲。
9月10日,張輝在愛卡上海論壇發了題為《無辜私家車被課以黑車罪名扣押,扣押過程野蠻暴力》的帖子。
9月14日,張輝到區交通執法大隊接受調查、處理。同日,區交通執法大隊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罰款1萬元。
事件二
2009年10月14日晚,到上海開車才兩天的河南小伙兒孫中界,本打算做好事讓人免費搭便車,沒想到卻陷入執法部門的“釣魚”圈套,被執法局認定為非法運營拉客。孫中界激憤之下斷指以證清白。張輝及孫中界的遭遇引發網絡及媒體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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