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報道 專門針對基金客戶的反洗錢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標準正式確定。繼《證券公司反洗錢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標準指引(試行)》后,中國證券業協會正式發布了專門針對基金客戶的《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錢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標準指引(試行)》(下稱《指引》),并將于今日起實施。
《指引》明確了基金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的依據、范圍、目標和原則,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合理方式對所有客戶進行風險等級劃分,如委托代銷機構進行風險等級劃分的方式等。
按照《指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將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成高、中、低三個層級。為提高可操作性,《指引》還直接對各個等級應涵蓋的范圍進行了規定。對于高風險等級,特別提出了涵蓋的具體標準,除被列入涉嫌違法犯罪名單的人員以外,一年內被基金公司報送可疑交易累計達到五次以上(含本數)的客戶,及基金公司有合理理由懷疑其存在高度洗錢風險的客戶都將被列入高風險等級。
對于高風險客戶,基金公司將至少每半年對其進行一次審核;中等風險客戶審核頻率為一年一次;而低風險客戶僅需按照央行規定進行審核。
與此同時,基金公司對于各等級客戶的信息審核頻率、方式和報送要求;代銷客戶的信息審核職責;基金公司風險等級劃分標準的報送要求;以及基金公司與服務提供商的風險等級劃分職責等原則性規定也在《指引》中一并明確。
按照相關要求,基金公司將制定或修改完善公司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制度,明確與代銷機構和服務提供商的風險等級劃分職責,并于今年年底完成2007年8月1日以后開立基金賬戶的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工作,同時在2011年底前完成2007年8月1日以前開戶的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工作。
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基金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工作主要面臨兩方面挑戰。一方面,基金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參考因素較少,由于外籍人士不能開立基金賬戶、基金公司直銷不存在現金交易、基金公司僅掌握客戶認申購及贖回款項劃入的賬戶名而難以了解客戶資金來源、經濟狀況信息等因素,基金客戶的地域、業務和交易等特征難以作為風險等級劃分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基金產品多數依賴代銷機構進行銷售,大量客戶信息的登記和識別在代銷機構的營業網點進行,如何保障這部分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工作的順利進行也是基金管理公司無法回避的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指引》發布將更好地避免上述基金公司自行劃定風險存在的標準不一、分類雜亂、不具代表性等問題,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錢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而根據客戶風險等級的不同采取相應身份識別和風險監控措施,也將大大有助于切實防范洗錢風險。(記者 馬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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