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證監會在前不久年中工作會議提出要制定上市公司回購、大股東增持辦法,加快研究完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等多項制度建設內容,對于上述工作,監管部門有哪些具體考慮?
答:最近一段時期,部分上市公司認為其股價被低估,提出回購股票和控股股東提出增持流通股票的意向,一方面,反映了管理層和大股東對公司內在價值的肯定,增持和回購有利于向市場傳遞公司內在價值信號;另一方面,增持和回購也是市場內在穩定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客觀上起到穩定市場、恢復投資者信心的作用。我們根據增持和回購在實施和操作中遇到的問題,結合市場各方面反映,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將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股份增持的規定進行程序性調整,并在《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基礎上完善回購制度,以增加控股股東增持股份的靈活性,簡化回購的審批程序。為防止上市公司和大股東在增持和回購中利用信息優勢,提前買入股票牟利,我們建立健全了敏感期間限售制度,制定完善了限制短線交易、禁止內幕交易、禁止操縱市場等監管細則,建立了發現和查處的快速反應機制,加大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的查處力度,并進一步完善中介機構的合規督導責任,促進增持和回購依法規范進行。
關于上市公司分紅問題,在成熟市場,企業進入穩定增長階段,分紅政策也趨于穩定。在我國,大量上市公司處在高速成長期,側重資本積累和擴張,分紅主動性不足,加之公司治理機制尚不健全,企業分紅約束力不強。為切實保障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近幾年來,監管部門一直在鼓勵、支持、推動和督促上市公司加大分紅力度,特別是將上市公司再融資審批與最近三年的現金分紅以及現金分紅占公司可分配利潤的比例掛鉤,取得了較好效果。2007年滬深兩市共779家上市公司實施現金分紅,占上市公司家數的50%;送紅股家數148家,占上市公司家數的9.5%;派現總額2757億元,現金分紅總額較前幾年有較大幅度增長。下一步,我們擬從制度著手,進一步完善分紅制度,逐步引導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報中明確分紅政策;進一步嚴格上市公司分紅作為再融資的前提條件;協調推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進一步發揮現金分紅的表率作用;等等。
記者:針對當前的市場狀況,證監會在引導長期資金投資股市方面將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國九條”明確了發展機構投資者的戰略部署,提出要逐步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為主的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最近幾年,圍繞大力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支持保險資金、社保基金、企業補充養老基金、商業保險等長期資金以多種方式投資資本市場,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機構投資者規模持續增長,多元化的機構投資者發展格局逐步形成,機構投資者已成為促進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截至今年6月底,機構投資者(包括基金、保險、社保、年金、證券公司自營及集合理財、信托及一般機構)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比例達51.54%。
今年以來,機構投資者仍然保持良好發展,但在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著市場環境變化的制約,一部分新基金的發行遇到困難。我們將堅定不移地支持機構投資者隊伍發展壯大,進一步推動改善投資者結構,穩步擴大公募基金規模,積極推動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和QDII、QFII等涉外投資業務,繼續加大對固定收益類和低風險類產品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保險資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信托計劃等投資股市的比例,推動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入市,增加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的資金供給。相信隨著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深入落實,機構投資者將會得到更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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