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西省財政廳了解到,為改善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山西省財政廳聯合山西省環保局制定出一項具體的獎勵辦法———對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給予重獎,獎金最高可達200萬元。
該獎勵辦法對積極開展工作、采取有利措施、成效顯著,使空氣質量指數位次前移的城市政府,給予獎勵。獎勵對象以對個人獎勵為主,主要為各重點城市的市縣(區)委和市縣(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環保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山西省被列入國家考核的重點城市中,退出全國大氣污染最嚴重城市排名前5名的,各獎100萬元;空氣質量指數位次前移10位的獎勵200萬元。省級考核的11個重點城市及119個縣(區),退出全省大氣污染最嚴重城市排名前5名的,各獎100萬元;空氣質量指數位次前移10位的,獎勵200萬元。獎勵資金來源主要是山西省財政專項列支,對國家考核和省考核不再重復獎勵。(郭建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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