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長江上游重要支流清水江流域正在遭受嚴重污染的現狀,日前貴州省政府對流域內43家污染企業下達了限期治理任務,以緩解流域污染,確保流域減排任務的完成。
清水江是貴州第二大江,流經中國重要的磷化工基地,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加上磷化工企業生產廢水和城鎮生活污水過量排放,清水江流域部分支流遭到污染,特別是磷、氟污染問題嚴重,威脅著長江生態安全,并且危及到14個縣(市)的人民群眾健康。
為改善清水江流域水質,近日貴州省政府根據清水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對流域范圍內的43家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任務;要求貴州宏福實業開發有限總公司、開磷集團劍江化肥有限責任公司等排水大戶對生產廢水進行治理后全部循環利用,最遲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企業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做到生產廢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消除污染隱患。
根據清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總體目標,到2007年底,流域內主要工業污染源實現達標排放;到2008年底,流域內主要工業污染源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到2009年底,清水江干流主要控制斷面水質恢復到功能區標準;到2010年底,清水江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流經城市河流的城區河段水質有明顯改善,都勻、凱里、福泉等主要城市城區河段水質基本按功能區達標。屆時,清水江流域水環境質量將得到進一步改善。
除了加強對流域內化工、釀造、制藥等行業企業的污染治理,重點督促43家責任單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以外,貴州省還要求流域內各地也要按照管理權限對排放水污染物超標或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分期、分批報請同級政府下達限期治理任務;在流域內逐步推進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立健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體系;建立社會公眾監督機制等措施,多管齊下抓好清水江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工作。(羅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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