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完成的一份涉及中國電信市場重組問題的課題報告引起關注。該報告認為,在3G牌照發放日期不明確和公司重組存在諸多障礙的情況下,應該優先進行業務重組,有步驟地對現有的四大電信運營商給予全業務牌照。有意思的是,該報告支持拆分中國聯通,反對拆分中國移動。
12月21日,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立項的《中國電信市場結構與有效監管研究》課題召開了課題論證會暨專家研討會。這份由體改所“中國電信體制研究”課題組撰寫的研究報告重點研究了中國電信市場結構失衡的成因,以及結構失衡對下一步電信業整體發展的影響。
課題組明確提出:電信業結構失衡首先是資源配置的問題,目前的資源配置在政策層面、管制層面和市場準入層面均存在諸多體制性障礙和問題;解決結構失衡的最有效路徑是實現電信運營商的全業務經營,使各運營企業在一個相對公平的準入環境中,針對未來的增量市場開展競爭。
據透露,發改委這份研究文件對電信重組的步驟建議,在3G牌照發放日期不明確和公司重組存在諸多障礙的情況下,優先進行業務重組,有步驟地對現有的四大電信運營商給予全業務牌照,即:先對固網運營商發放移動業務牌照,條件成熟后對移動運營商發放固網業務牌照,在電信公司重組和3G牌照發放之前,實現主導運營商的全業務經營,同時強化非對稱管制政策,扶持各項業務的新進入者,盡快推出號碼攜帶等促進競爭的管制政策。
為此,報告支持拆分中國聯通。“固網運營商收購聯通的移動網,是最高效、低成本的電信結構調整方案”。文件中建議,可以在重組后通過繼續開放電信資本市場,引入外來資本的方式來補充新成立運營商的實力,與中國移動形成有效競爭,建立起相對均衡的市場體系而在發放全業務牌照后的下一步市場重組,可以按照資本市場的規則,實施業務并購捆綁公司重組的模式。
但課題報告卻反對分拆中國移動。理由是改變結構失衡不能采取“殺富濟貧”的方式,認為中國移動一家獨大,一方面阻礙了市場的均衡發展,另一方面也與中國移動自身的努力密不分。因此,調整市場結構應重點建立在穩定存量和優化增量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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