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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三、創新和完善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
(一)改革完善人才工作管理體制
1.完善黨管人才的領導體制
目標要求: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發展,切實履行好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的職責,用事業凝聚人才,用實踐造就人才,用機制激勵人才,用環境吸引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提高黨管人才工作水平。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樹立強烈的人才意識,高度重視人才開發工作,親自抓,帶頭抓,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作用,形成共同抓人才隊伍建設的格局,努力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團結人才、用好人才、服務人才。
主要任務:制定完善黨管人才工作格局的實施意見。健全各級黨委人才工作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明確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職責,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協調機制和督促落實機制,形成統分結合、上下聯動、協調高效、整體推進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建立黨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提高各級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考核指標體系中人才工作專項考核的權重。建立各級黨委常委會聽取人才工作專項報告制度。完善黨委聯系專家制度。實行重大決策專家咨詢制度。發揮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牽頭抓總的職能,發揮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作用,強化各職能部門人才工作職責,充分調動各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密切聯系人才的作用、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等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廣大社會組織直接聚集服務人才的作用和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形成人才工作整體合力。
2.改進人才管理方式
目標要求:圍繞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管理體制。推動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服務轉變,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向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捷高效轉變。深化和完善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主要任務:健全和完善人才發展政策法規,取消不利于人才發展的體制性障礙,減少和規范人才流動和使用等環節中的行政審批,推動人才管理部門進一步簡政放權。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傾向,取消科研院所、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建立與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現代大學制度和公共醫療衛生制度相適應的人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
(二)創新人才發展的工作機制
1.人才培養開發機制
目標要求:堅持以現代化建設和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創新能力為核心,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注重在實踐中發現、培養、造就人才,構建人人能夠成才、人人得到發展的人才培養開發機制。堅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立足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重點培養創新型人才,注重培養應用型人才,使人才培養開發機制基本適應人才發展的需要。統籌規劃繼續教育,努力形成學習型社會。
主要任務: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貫穿于人才培養開發全過程,不斷提高各類人才的思想道德水平。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加強農村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兩基”成果,努力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強南部山區優質高中教育,辦好六盤山高級中學、育才中學等優質學校;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職業教育培養模式改革,支持建設一批高水平示范性職業院校;不斷優化高等院校的學科專業設置,支持特色學科和品牌專業建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重點扶持發展民族教育,加強少數民族人才培養,推進實施“百所回民中小學標準化建設工程”和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繼續實施特崗教師計劃,每年向南部山區和農村地區招聘一定數量的特崗教師。推進人才終身教育,支持在職人員提升學歷層次。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科學文化基地的資源和功能,為不同社會成員提供繼續教育機會。有計劃地組織各類人才通過進修研修、考察培訓、掛職鍛煉、出國深造等多種方式提高能力和水平。
2.人才評價發現機制
目標要求:建立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科學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發現機制。完善人才評價標準,改進人才評價方式,拓寬人才評價渠道,注重靠實踐和貢獻評價人才。把評價人才和發現人才結合起來,堅持在實踐和群眾中識別人才、發現人才。
主要任務:建立科學的職業分類體系和各類人才能力素質評價標準。建立以崗位績效考核為基礎的事業單位人員考核評價制度。分行業制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考核評價辦法。完善重在業內和社會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規范專業技術人才職業準入,依法嚴格管理;完善專業技術人才職業水平評價辦法,提高社會化程度;完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落實用人單位在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任中的自主權。健全黨政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完善以任期目標為依據、工作業績為核心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辦法。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評價機制。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項目實施和急難險重工作中發現識別人才機制。健全社會化舉才薦才機制。
3.選人用人機制
目標要求:不斷探索各類人才選拔的新形式新方法,提高人才選拔民主化程度,最大限度地發揮人才作用,使各類人才用當其時、人盡其才,形成有利于各類人才脫穎而出、人崗相適的選人用人機制。深化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積極探索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拔制度,健全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完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制度。深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創新管理體制,擴大和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
主要任務:努力創新黨政人才選拔任用機制,加大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努力擴大干部提名民主化程度。逐步擴大黨委(黨組)討論決定任用干部票決制的適用范圍。堅持和完善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依法實行領導干部自愿辭職、責令辭職和引咎辭職等制度,加快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機制。健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委任、聘任、選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競聘上崗和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組織選拔、市場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制度,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派出制和選舉制,健全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用人制度。
4.人才合理流動機制
目標要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大力推進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完善市場服務功能,暢通人才流動渠道,建立政府宏觀調控、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流動配置機制。加強政府對人才流動的政策引導和監督,推動產業和區域人才協調發展,促進人才資源有效配置。
主要任務:認真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才市場條例》,按照構建統一開放的人才市場體系要求,制定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基礎性作用的政策措施,形成公共服務、市場服務、社會服務相結合的多位一體的人才服務平臺。整合人才市場資源,積極推進人才市場一體化建設。培育和發展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加強對人才配置的宏觀調控,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暢通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相互流動渠道,鼓勵引導人才向企業、山區、基層和農村流動,促進科技人才向企業聚集,加強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加強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改進服務方式,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加快人才公共信息網絡建設,建立社會化的人才檔案公共管理服務系統。改革戶籍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各類人才合理流動的戶籍管理服務機制。
5.人才激勵保障機制
目標要求:建立健全與工作業績緊密結合、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有利于激發人才活力和維護人才合法權益的激勵保障機制。加強對收入分配的宏觀管理,完善各類人才薪酬制度。整合獎勵項目,形成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完善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制度,形成國家、社會、單位和個人相結合的人才保障體系。
主要任務:穩步推進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產權激勵制度,制定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探索對有特殊貢獻的高層次人才試行協議工資和年薪制度,允許對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創新創業人才進行期權、股權等中長期激勵。大力推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各種類型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的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薪酬制度,收入分配政策向創新創業人才傾斜。建立人才資本及科研成果有償轉讓制度。進一步完善企業、事業單位人才養老醫療保險制度,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為其人才建立個人儲蓄性保險。加快福利制度改革,不斷改善各類人才的生活待遇。建立關鍵崗位人才和領軍人才安全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人才安全預警和防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