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8日舉辦記者招待會,財政部副部長朱志剛和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就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規范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和預防腐敗回答了記者提問。
朱志剛指出,財政資金是全體納稅人的資金,是代表了全國人民公共利益的資金,侵犯和挪用財政資金,實際上就是侵犯全國人民公共的利益。對這種行為,應采取嚴格措施予以制止。
首先,在防范工作上,財政部門和國家發展和改革部門,在安排項目的時候,都采取公開、透明的程序,要嚴格進行專家論證,對資金的規模、用途、使用方向進行嚴格審核,很多項目都要在網上予以公開公布。
其次,對于發展改革委員會、農業部、科技部、教育部、衛生部等各部門所確定的支援農業資金的項目,一律采取國庫集中支付的制度,把資金直接支付給用款單位,并且進行嚴格監督。
第三,建立了財政性資金的追蹤問效制度。資金撥付和使用以后,財政部門、發展改革部門、監察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采取果斷措施予以糾正,保證支農資金能夠真正落到所需要支持的農業項目上去。
朱志剛說,對于挪用資金和貪污受賄的問題,凡是觸犯了法律,中央國家機關,包括財政部門,都會密切和司法部門配合,嚴厲打擊這種犯罪行為,來保證公共權益不受侵犯,保證農民的權益不受侵犯。
發改委副主任杜鷹表示,管好、用好國家投資,是新農村建設中非常重要的問題。第一,不管是什么項目,都要有切合實際的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在資金流程上,提倡使用報賬制。第三,財政部門、審計部門,還有發改委,有重大項目稽查辦,再加上紀檢部門,要加大稽查、審查的力度。發現問題輕則通報,重則限期整改,如果觸犯刑律,移交司法部門。第四,最重要的是讓農民參與,讓農民享有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成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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