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民進中央副主席馮驥才--
在中華民族數千年的農耕時代,由于歷史悠久,民族多樣,文化板塊眾多,形成了繽紛燦爛、風情各異的民族民間文化,真可謂“五里不同風,十里不同俗”。廣大農村至今保持著極其豐富的歷史記憶和根脈。
農村的文化包括各類民俗、民族語言、生活民居、民間文學、民間美術、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戲劇、民間曲藝、民間雜技和各種傳統技藝等等,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中華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大量地流傳于農村,它是民族最重要的精神文化財富之一,是民族歷史文化和精神情感之根。各民族、各地域的文化既是那一方水土獨特的精神創造和審美創造,又是人們鄉土情感、親和力和自豪感的憑藉,更是永不過時的文化資源和文化資本。
我國現有約2800個縣,近兩萬個鎮、數十萬個鄉村,文化遺產的狀況和特色保持程度不一。在新農村建設起步之時,應以全面的、科學的、協調的發展觀為統領,將文化遺產的保護率先列入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千萬不要把“新農村”變為“洋農村”。
民間文化的活態保護主要靠傳承人的口頭傳授,如果傳承人消失,就意味著文化的消亡。因此,對傳承人保護的關鍵是要保證代代有傳人。對于各地區具有重要歷史、文化、科學、審美價值的古村落(村寨),要將其列為保護重點,少數民族古村落文化的保護應是重中之重。在開發過程中,為防止少數民族文化大量瓦解和失散,一方面要尊重少數民族的文化選擇;另一方面,在重要的少數民族集居地,要像歐洲人那樣建立鄉村博物館,保存歷史記憶,傳承和繼承民族文化。
現在,有些城市在建設過程中已基本失去個性。如果廣大農村也變得千篇一律,內在個性化的精神文化傳統渙散一空,我們的損失將永難補償。文化與經濟從來是一個整體,不可分割。在現代社會中,包括文化遺產在內的文化也是重要的生產力、產業與資本,我們應以科學的全面發展觀來規劃擁有幾千年歷史文化積淀的農村文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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