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6日電(記者王欲鳴、王麗)爭取支農項目資金時苦苦哀求,爭取到資金后就去蓋樓房、修廣場、裝路燈、建學校,甚至有人利用這些錢“幫”了親屬或干脆揣進自己腰包。兩會上,人大代表們對時下支農資金“農轉非”現象心存擔憂。
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文史館館長顧久說,近年來國家出臺多項惠農政策,每年都要投入大量支農資金,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常常使用不正當手段,使支農資金偏離了支農方向。其手段,一是編造假項目套取上級支農專項資金,或是把支農專項資金用于“平衡預算”;二是被地方“長官意志”隨便“統籌”,建辦公樓、招待所、娛樂場所等非農項目;三是雁過拔毛,資金從上到下層層截留。結果是,支農資金到了農民手里已經成了“毛毛雨”,有的甚至只有10%。
“十五”時期,中央財政安排用于“三農”的資金達到11300多億元,年均遞增17%。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國家還將不斷加大對農村的資金投入,預計今年就要新增百億元支農資金,如果沒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國家支農資金就難保不出現流失。
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扶貧辦副主任杜古說,為了防止支農資金“農轉非”,應推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社會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強審計和監督,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報賬和公示制度,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實行專款專用,安全運行,提高各項涉農資金的到位率和使用效益,對于違法違規操作項目和擠占、挪用、截留項目資金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做到支農專項資金流向哪里,監督的關口就移向哪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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