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6日電(記者李亞彪、顧立林、于力)一過年就把手機號換掉,或寫辭職書放在辦公室內,以應付隨時來的“討債大軍”……在近兩年間,吉林省洮南市福順鎮黨委書記徐德福的日子并不好過。
今年“兩會”,在暢談溫家寶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話題的同時,來自農業大省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談起鄉村債務又愁容滿面。他們建議,國家及有關部門盡快采取措施,化解鄉村債務,以解決部分地方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后顧之憂。
一年接到法院傳票50多次
吉林大學教授王維忠代表回憶自己到吉林省舒蘭市平安鎮搞調研時,一進鎮黨委書記的屋,正碰到鎮黨委書記在接待討債人。王維忠說,鄉村兩級多年形成的債務因無經濟來源化解,一直無法解開,是困擾干部的最大難題。
“躲債也是沒辦法的事,為了在政策與法律的高壓之下保持一個‘好體格’,我們想盡了辦法。”吉林省洮南市福順鎮黨委書記徐德福說。每到年關的時候,鎮政府大院的人全撤,而且還要把手機號也換掉,這樣一來,形成了一段管理的“真空”,每個鄉鎮干部還寫一個辭職報告放在辦公室內,以隨時對付登門討債者。
徐德福等鄉鎮干部說,在免征農業稅后鄉鎮合并的配套改革過程中,多年積攢的債務也整合到了一起,導致討債高峰的出現,法院傳票不斷。福順鎮自從與其它兩個鄉鎮合并之后,半年時間內,徐德福接過法院傳票50余次,一年得拿出50天到法院應訴。
吉林省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縣委書記阿汝汗說,近年來,全縣因債務問題債務權人起訴村委會的案例屢屢發生,2005年僅平鳳鄉就發生了7起,其中有4個村委會主任被行政拘留。弄得村干部疲于應訴,有的村為了還債務,將機動車或荒山一賣就是二三十年,集體資產所剩無幾,全縣出現了41個空殼村。
最讓干部擔心的是,鄉村債務問題正引發一些不穩定苗頭。吉林省人大常委會曾調查了解到,免征農業稅后,一些債權人紛紛向鄉鎮、村集體討債,有的地方甚至把供養五保戶、敬老院、優撫資金和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判決執行給債權人。
“歷史之賬”成為現實之憂
河南信陽市委書記劉懷廉代表說,鄉村債務非正常擴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鄉鎮基礎薄弱,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客觀需求強烈。近年來,上級財政對農村公共設施建設事業的財政拔款逐年增加,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興辦企業的步伐加快,鄉村財力負擔加重,舉債建設成為普通現象。二是一些地方領導超越地方農村經濟水平,大搞“形象工程”,盲目上馬基礎設施建設和下達各項達標任務,形成了巨額的債務包袱。三是鄉鎮干部隊伍龐大,不合理之處過多,社會管理成本偏高。四是前些年農村基層干部盲目興辦企業造成資金沉淀。
一些代表委員還說,隨著配套改革的深入,撤鄉并鎮的實施,多年積攢的堆積如山的債務也整合到了一起,債主們由于害怕以后找不到人還賬而紛紛上門,新的討債高峰開始出現,歷史上的欠賬成為現實中之憂。
吉林大學教授王維忠代表在吉林省舒蘭市平安鎮調研時,鎮領導說,平安鎮是省級十強鎮,可在當初建設十強鎮時,借款欠下數百萬元債,干部的精力全都轉移到應付債務問題上了。一些村干部也表示,這些巨額債務都是歷史積淀下來的。前些年特別在計劃經濟時期,個別地方有關部門通過行政手段上項目搞建設,“逼富”農村沒有成功,倒是“逼出”一大堆債務來。如20世紀70年代的村村冒煙辦企業,讓很多村背上了很多債務。到了20世紀80年代,有的地方行政干預侵犯了農民種地自主權,比如“積造農家肥”、“茬子不倒人倒”、“搶農時”等都屬于行政干預,不斷產生歷史債務。
目前,面對巨額陳欠,多數鄉鎮鄉村兩級的轉移支付又普遍存在缺口。鄉鎮花銷主要集中在:有個小食堂接待客人,每年還要取暖、電費、電話費等,最少還得養一臺車。另外,還有很多社會性的事務,還比如說招商引資,再加上各種辦公用品、培訓、出差等。有的基層干部還聽說,外地鄉鎮干部有的手里面有幾千塊錢的費用條子,上邊的會議和培訓的旅差費很多時候都是自己墊付的。
據吉林省農委主任王守臣代表統計,全省負債村比例為97%,村級債務總額超百億元,農民人均負擔8000多元。債務問題,正使農村資金供需緊張的矛盾更加突出。從建設新農村的角度,吉林省的農業資金投入主要有三部分:財政投入、銀信部門貸款、農民自籌。可在2003年,鄉村集體投入幾乎為零。有的地方用土地發包收入直接還債,鄉村集體進一步發展所需資金瀕臨枯竭。
即使在一些經濟狀況較好的地方,鄉村債務負擔也很沉重。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是吉林省發展較快的縣,縣委書記阿汝汗代表說,全縣22個鄉鎮,有17個負債;全縣235個村,有226個負債。
新農村建設“化債”工作迫在眉睫
在代表委員們眼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鄉村債務正成為一道不可跨越的門檻,“化債”工作迫在眉睫。
河南三高集團董事長竹學軍代表生活在縣城,對鄉鎮負債比較了解。他說,農村債務問題一頭連著集體,一頭連著農民,鄉村集體舉債辦事業形成的債務農民不認可,鄉村集體欠農民的債務又還不上,嚴重影響了集體經濟組織的號召力。它直接關系到農村改革成果能否鞏固和向縱深推進等全局性問題。
為了解決鄉村債務問題,農業大省吉林曾采取了多種措施“化債”,規定今后將通過查清債務的來源與用途、清收債權、盤活資產、建立償債基金以及國家政府扶持幾個方面,探索化解鄉村債務的有效方法。吉林省還要求各地不得對鄉鎮下達招商引資指標,不得舉債搞建設,不得為經濟活動提供擔保,防止新債發生;同時對于陳欠提出“一債一策”的化解方法。比如對于鄉村兩級所欠貸款,吉林省要求在清理核定、完善手續的基礎上,本著雙方共贏和盤活呆滯貸款的辦法,不計復息,不計罰息,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貸款利率計息。
“光地方一點點探索不夠用。”在“兩會”上,劉懷廉等代表還建議,國家還應該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制定強有力的責任追究制,堅決遏制新債;對已經形成的債務,進行分類指導,逐步消化,如對體制和配套政策調整等原因形成的債務,先實行掛賬停息,再按程序辦理核銷手續,等等;增加上級轉移支付,為基層減壓分憂。同時大膽實施化債試點,探索化債經驗。國家應該繼續出臺優惠政策,從財力傾斜等方面,提出漸進式的化債措施。
河南副省長張大衛代表提出,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逐步推進,在新一輪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熱潮中,一定要注意不要形成新的鄉村債務,在財政分配和投資機制方面,應該有穩定合理的資金來源,減少本來就緊張的縣鄉財政的資金配套比例,確保這些惠農工程成為真正的民心工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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