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時期是西藏加快推進跨越式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十五”期間通過推進一系列財稅改革,西藏地方財政收入大幅增長,財政實力不斷壯大,調控能力明顯增強,為我們做好“十一五”期間財政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十一五”期間,西藏財力將向“三農”傾斜、向基層傾斜,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符合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的公共財政體系,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按照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和“十一五”時期財政收支的總體目標要求,“十一五”期間西藏財政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全力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確保“十一五”末西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全國中等水平。其主要措施是,把農牧民增收作為財政支農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做到政策到位、資金到位、服務到位,全力促進農牧區發展、農牧業增效、農牧民增收,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
按照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職能的要求,逐步健全完善符合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的公共財政體系。自治區財政廳負責人說,公共財政是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財政運行模式。“十一五”期間,隨著我區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場發育逐步成熟,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越來越強。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是西藏財政改革的必然選擇。西藏財政將繼續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支持第一產業上水平,有重點地發展第二產業,加快發展第三產業。按照自治區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的要求,重點支持農牧業特色產業、優勢礦產業、藏醫藥業、民族手工業、建筑建材業、綠色食品業等特色經濟和優勢產業的發展。采取有效的財稅政策,支持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提升企業競爭力。支持傳統服務業提高水平,促進現代服務業加速發展。認真落實自治區的一系列優惠政策,扶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加快發展,增加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十一五”期間西藏用于支持產業發展的財政支出將達到50億元以上。
“十一五”期間西藏財政還將大力支持各項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大對環境保護的投入。(程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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