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國家統計局與計委、財政、衛生、教育等12個部門的研究人員組成課題組,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小康社會的內涵確定了16個監測指標。
即:人均國內生產總值2500元(按1980年的價格和匯率計算,相當于900美元);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90年不變價)2400元;農民人均純收入(90年不變價)1200元;城鎮住房人均使用面積12平方米;農村鋼磚木結構住房人均使用面積15平方米;人均蛋白質日攝入量75克;城市每人擁有鋪裝道路面積8平方米;農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恩格爾系數50%;成人識字率85%;人均預期壽命70歲;嬰兒死亡率3.1%;教育娛樂支出比重11%;電視機普及率100%;森林覆蓋率15%;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基本合格縣比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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