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中國需要著力破解哪些難題?紅旗出版社副總編輯黃葦町、中央黨校社會學教研室主任吳忠民、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社會發展研究室副主任沈杰等三位專家,對此進行了梳理和點評。
理順分配關系 解決社會公平“核心問題”
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在穩步增長的同時,城鄉、地區、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呈拉大趨勢,一些行業收入水平過高,分配秩序比較混亂,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黃葦町建議,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應做到三管齊下:一是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堅持各種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二是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公平,調整二次分配比例,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使全體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果。三是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努力縮小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分配差距。
解決就業難題 鞏固“民生之本”
據測算,今后幾年,全國城鎮每年新增勞動力1000萬人,另外還有1400萬下崗失業人員。即使經濟增長保持8%至10%左右的速度,每年城鎮勞動力供求缺口仍在1000萬人左右。與此同時,農村還有大量富余勞動力需要轉移。
黃葦町表示,對我國這樣一個人口大國來說,要構建和諧社會,必須把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科學調控宏觀經濟 轉變粗放型增長方式
總體上,我國經濟增長方式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為特征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格局還在繼續。
據權威人士介紹,近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僅占世界總量的4.1%,但所消耗的原油、原煤、鐵礦石、鋼材、氧化鋁、水泥分別約為世界總消費量的7.4%、31%、30%、27%、25%和40%。
談到粗放型增長方式對構建和諧社會的不利影響時,沈杰說:“目前,與粗放型增長方式密切相關的亂征土地、環境污染、資源緊缺等問題,已在一定程度上轉化成相應的社會風險因素,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誘因?!?/p>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完善“托底”機制
社會保障是維護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機制,到“十五”期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1.7億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達1.3億人,參加失業保險職工達到1.1億人,參加工傷保險人數達到8000萬人。
沈杰建議,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工作應從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強:逐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引導和幫助低保對象、學生、兒童等居民參加城市居民醫療統籌,繼續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努力解決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問題,逐步解決養老保險問題;采取多種方式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和長期生計;探索和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加強和規范農村特困群體生活救助工作,探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
暢通利益訴求渠道 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進入新的發展階段,一些社會矛盾日益凸顯,公民合法權益受侵害等現象不時發生。
吳忠民建議,首先,各級黨政部門在工作中要反映不同階層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重視維護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特別是要關心經濟社會地位下降明顯的群體,使他們的生活得到保障、生產得到發展。其次,要建立健全社會利益的溝通渠道和協調機制,引導各個利益群體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第三,要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增強主人翁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經濟社會并重 克服發展“短腿”現象
“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含義,就是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要協調?!眳侵颐裾f,“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克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短腿’現象?!?/p>
他提出,目前應著眼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要加大社會事業投入,著力解決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滯后的問題。二是要加大中西部地區特別是農村的社會事業投入力度,著力解決城鄉之間、不同區域之間公益事業發展不均衡的問題。三是要加強對社會事業的監督管理力度,著力解決一些行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一切向錢看等偏離公益目標的問題。
把反腐制度落到實處 防止“權力尋租”
黃葦町、沈杰等專家提出了進一步開展反腐敗斗爭的三點建議:一是要進一步發揚人民民主特別是黨內民主,進一步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從制度上防止“權力尋租”。二是要堅持公開、透明,使監督貫穿于權力運行的全過程,從機制上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進一步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紀教育,增強全社會特別是領導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覺性,進而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社會氛圍。(記者 鄒聲文 田雨 楊維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