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金融專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邱兆祥認為金融企業高管也應當減薪——
前不久圍繞電力企業職工薪水過高引發的熱議還沒有降溫,針對金融企業高管薪酬過高的議論又起。日前,著名金融專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邱兆祥提出,我國目前的銀行、證券、基金和保險公司等壟斷色彩濃厚的金融企業高管人員薪酬過高,增加過快,特別是銀行業高管人員的年薪待遇高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應當適度調減。
在由北京開達經濟學家咨詢中心等單位主辦的中國市場經濟論壇"效率與公平研討會"上,邱兆祥是依據報刊發表的公開數據進行上述分析的。他說,建行在今年4月頒布的2005年年報顯示,該行在2005年支付給行長的薪酬為110.5萬元,支付給董事長的薪酬為85.4萬元。交行披露的年報顯示,行長2005年的薪酬為106.031萬元,董事長的薪酬為96.031萬元。有關部門已于2005年明確把工農中建交五大銀行董事長的年薪定在120萬元。目前股份制商業銀行行長的薪酬更是高得出奇。據報載,招行行長2005年稅后薪酬267.83萬元,為境內上市銀行中薪酬最高的行長,其他兩位副行長年薪近140萬元。中國民生銀行行長2005年稅后年薪高達191.61萬元,其他幾家境內上市的股份制商業銀行行長的年薪也都同樣很高。
邱兆祥說,這些股份制金融企業高管人員的年薪很高卻還沒有與業績緊密掛鉤,因經營狀況出現問題而減少高管薪酬的案例極為鮮見,甚至出現股東收益下降而高管報酬大幅度提高的怪事。例如,有家上市銀行2003年每股加權平均收益下降27%,高管人員的薪酬總額卻增加了72%。
邱兆祥提出,金融企業員工的收入拉開差距、檔次要合情合理。作為上市公司、股份制企業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直接關系到社會公眾的利益,高管人員到底拿多少,社會公眾有權"說三道四"。這是因為它關系到維護中小股東甚至社會公眾的利益。機會不均等,分配不公平,是影響社會成員之間和諧相處的重要障礙。即使在機會均等的前提下,少數人的收入水平過高,也可能會引起公眾的不滿。事實證明,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擴大,不僅會嚴重影響效率,還會誘發金融腐敗,加大金融風險。近年來,銀行系統大案要案不斷,就說明了這點。凡是關乎中小股東特別是社會公眾利益的金融企業,絕不能允許少數人將公眾利益個人化,不能亂搞激勵,否則難免會出現問題。
邱兆祥說,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按細行業分組,2004年薪酬最高的是金融業中證券業。此外,基金、保險等金融企業員工的工資也都很高,這些金融企業高管人員的年收入更是高得驚人,甚至超過了股份制商業銀行高管們的薪酬。其它諸如電力、電信、水電氣供應、煙草等壟斷行業的高管們的年薪,也大都遠遠超過了合理的限度,應當適度調減。邱兆祥認為,金融等壟斷行業高管人員的過高收入,刺痛著許許多多低收入者敏感的神經,特別是強化了低收入者的不公平感,加大了社會心理失衡狀況出現的幾率,從而削弱了社會的凝聚力和對改革的支持度。他據此提出,金融等壟斷行業高管人員年薪過高的問題,是影響社會和諧的因素,不能視而不見,更不能任其擴大,針對金融等行業高管人員收入過高的問題,政府有關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這些行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公正的收入分配體系,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田如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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