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其他
第四十二條 重大專項資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國家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使用重大專項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屬國有資產,一般由項目(課題)承擔單位進行使用和管理,國家有權進行調配。企業使用重大專項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等相關規章制度執行。重大專項資金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重大專項資金形成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學數據、自然科技資源等,在保障有關參與單位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放共享,以減少重復浪費,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各重大專項領導小組和牽頭組織單位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報三部門備案。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管理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附件:
******科技重大專項
項目(課題)預算書
項目(課題)編號:
項目(課題)名稱:
項目(課題)承擔單位:(蓋章)
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章)
項目(課題)負責人:(簽章)
項目(課題)承擔單位財務部門負責人:(簽章)
項目(課題)起止期: 年 月至 年 月
編制日期: 年 月 日
編 報 說 明
一、項目(課題)預算書是預算評審和核定的重要依據。各科技重大專項牽頭組織單位和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原則,認真填報。
二、表1和表2由牽頭組織單位匯總編報,表3各表由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按照項目(課題)實施周期分年度分別填報,表4由預算評審單位填報。
三、所有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的名稱,應當填寫法人單位全稱。預算數據以“萬元”為單位,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各類標準或單價以“元”為單位,精確到個位。項目(課題)預算書中不同地方出現的相同設備、材料等實物信息應當填寫規范和統一的名稱。
四、表1中各項數據由表3有關數據匯總得出。表2“項目(課題)級次編碼”、“名稱”和“實施起止期”欄應當同實施計劃中有關內容一致;“總預算”欄根據表3中有關數據匯總得出。
五、表3-3-1中,如發生“中間試驗(制)費”和“其他經費”,應當參照“研究經費”填寫具體的開支項目。各項目(課題)應當根據分年度任務安排,分年度填寫表3-3-1至表3-3-7。各項目(課題)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填寫表3-3-7,如實全面反映第一承擔單位和其他協作單位的任務分工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