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設方案與布局
一、建設方案
根據工程建設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確定建設方案如下:
(一)工程區建設方案
保護性耕作兼具生產性、生態性和公益性,在大面積推廣初期,需要以國家投入為主導,在各類型區典型縣份,選擇具有代表性的鄉鎮,采用集中連片、整村推進的方法,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高標準工程區。近期,以機械化為主體的保護性耕作可作為全國保護性耕作的突破口,在東北和黃淮海平原玉米和小麥種植區的示范推廣應注重完善和提高保護性耕作的關鍵技術和體系,在西北水土流失地區加強農藝與農機相結合的研究和試點示范。中期,在東北、黃淮海農藝與農機已初步成龍配套的地區,在進一步完善耕作模式和技術體系、認真做好經驗和成果總結的基礎上,加大示范與推廣的力度。
工程區建設以農機大戶、種糧大戶和農機專業服務組織為主要依托力量,集成配套運用各類農藝措施,規范實施保護性耕作技術,切實發揮示范作用,帶動縣域及周邊地區,促進區域保護性耕作的發展。
工程區建設以配置保護性耕作專用機具、維修機耕道、平整土地以及機具棚庫等附屬設施建設為主要內容,同時配置相應的示范培訓樣機和儀器設備。中央和地方財政將對專用機具購置等給予適當補助。
(二)技術支撐能力建設方案
根據保護性耕作發展形勢和過程建設需要,規劃建設技術支撐服務體系。除繼續利用好現有省市農機推廣、試驗鑒定單位以及農業技術推廣單位的技術力量外,重點依托中國農業大學和部級農機推廣、鑒定機構,進行國家保護性耕作工程技術中心建設。
功能定位:技術研發和理論研究,跟蹤、吸收和消化國外先進技術,完成數據采集,情報收集;特定技術與機具研究,保護性耕作專用機具試驗鑒定、選型推薦,技術規范和標準制定等;總結我國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行技術創新、優化組裝和集成配套,建立信息處理與服務、技術交流與合作,技術熟化和轉移、特定技術創新與研究等技術創新研究平臺。
主要職能:建立技術創新研究平臺,整合研究力量,解決制約保護性耕作帶有普遍性的技術“瓶頸”問題,提供保護性耕作技術與發展研究服務;開展技術模式研究,完善和定型適合我國不同類型區域不同農藝和耕作特點的保護性耕作推廣技術模式、機具系統和綜合技術體系;開展推廣機制研究,探索有中國特色的保護性耕作推廣應用的路子,研究保護性耕作有效載體和建立長效機制的理論體系;開展基礎理論和應用理論研究,不斷總結實踐中的經驗和教訓,加強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工程技術中心下設科研開發部、培訓推廣部、機具試驗檢測部。
科研開發部以中國農業大學為主建設,基于整合發揮校內所有保護性耕作研究力量的作用,基于建立我國保護性耕作發展研究龍頭,支持開展必要的實驗室改擴建,配套野外觀測、室內試驗、信息處理等科研儀器設備,承擔保護性耕作機具研發、技術模式研究、農機農藝措施優化、實施效果監測等任務。
培訓推廣部以農業部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為主建設,配置圖文音像教材編制、信息服務、田間試驗等設備,開展推廣機制研究,保護性耕作應用理論創新,承擔保護性耕作技術培訓宣傳、信息服務、推廣機制研究、標準制訂、合作交流等任務。
機具試驗檢測部以農業部農機試驗鑒定總站為主建設,改造試驗室,配置機具性能試驗、田間測試、制造質量檢驗等儀器設備,承擔保護性耕作機具性能試驗、質量檢測、機具選型等任務。
國家保護性耕作工程技術中心建成后,總體上由農業部統一協調運行,按照各自任務要求,積極開展工作,加強信息互通、協作配合,為保護性耕作工程建設和普及應用提供指導。
二、建設布局
在六個類型區內,從生態環境、耕地規模、保護性耕作社會認知程度、機械化基礎等方面考慮,提出了可操作性較強的項目縣確定原則。主要有:
——項目縣耕地面積原則上不低于40萬畝(農墾國有農場作為項目實施單位,耕地面積標準宜適當放寬,原則上應在5萬畝以上)。同時還要考慮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周邊縣市的特殊性。
——項目縣的綜合機械化水平原則上應達到40%以上(經濟落后、農業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等地區可適當調減),項目縣所在區域以平原或半丘陵地區為主。
——生態脆弱區、沙塵塵源區、土地退化區等治理任務較大的地區要重點考慮。
——已開展過保護性耕作試驗示范,農民對改革傳統耕作方式、實施保護性耕作有一定認識。當地政府重視,對推廣保護性耕作有積極性。
根據以上原則,經各省推薦,規劃選擇了北方600個縣(場)開展保護性耕作工程建設,約占區域內縣(場)總數的51%。其中:一年一熟區437個,一年兩熟區163個。
分區布局:東北平原壟作區126個,東北西部干旱風沙區74個,西北黃土高原區114個,西北綠洲農業區78個,華北長城沿線區45個,黃淮海兩茬平作區163個。
第七章 建設內容與規模
本規劃建設內容包括保護性耕作工程區和國家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兩個方面。
一、保護性耕作工程區建設
工程區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四部分:(1)更新配置保護性耕作專用機具。(2)實施機耕道修繕、土地平整等田間工程。(3)建設機具停放場、庫棚等附屬設施。(4)項目縣保護性耕作技術推廣服務能力建設。
共計配置各類保護性耕作專用機具9.1萬臺,示范樣機4674臺,儀器設備2.88萬臺件,修建機庫棚、備料間、維修間等218萬平方米,技術培訓業務用房6萬平方米,平整土地3078萬立方米,修繕機耕道2.5萬千米。
上述工程區建設內容中,更新配置保護性耕作專用機具因各區所實施的技術模式及實施環境條件的不同,機具類別、品種、型號互不相同。其他三項建設內容按統一模式設計,待實施前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按工程建設區的實際情況,予以區別和細化。
(一)東北平原壟作區
在本區域178個縣(場)中選擇126個縣(場),建設保護性耕作工程區,每個工程區面積4萬畝,總面積504萬畝。
每個工程區配置100馬力左右拖拉機、破茬復壟施肥播種機、大型深松機、除草機、機載式植保機械等專用機具164臺,示范樣機7臺,配置培訓宣傳、效果監測、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儀器設備48臺件。修建機庫棚等4300平方米,培訓用房100平方米,修繕機耕道50千米。
(二)東北西部干旱風沙區
在本區域83個縣(場)中選擇74個縣(場),建設保護性耕作工程區,每個工程區面積4萬畝,總面積296萬畝。
每個工程區配置80~100馬力拖拉機、免耕施肥補水播種機、秸稈還田機、大型深松機、除草機、機載式植保機械等專用機具180臺,示范樣機8臺,配置培訓宣傳、效果監測、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儀器設備48臺件。修建機庫棚等4300平方米,培訓用房100平方米,修繕機耕道50千米。
(三)西北黃土高原區
在本區域195個縣(場)中選擇114個縣(場),建設保護性耕作工程區,每個工程區面積3萬畝,總面積342萬畝。
每個工程區配置60~70馬力拖拉機、免耕施肥溝播機、秸稈還田機、大型深松機、除草機、機載式植保機械等專用機具138臺,示范樣機8臺,配置培訓宣傳、效果監測、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儀器設備48臺件。修建機庫棚等3300平方米,培訓用房100平方米,修繕機耕道約38千米,平整土地27萬方。
(四)西北綠洲農業區
在本區域164個縣(場)中選擇78個縣(場),建設保護性耕作工程區,每個工程區面積3萬畝,總面積234萬畝。
每個工程區配置70~80馬力拖拉機、免耕施肥溝播機、秸稈還田機、大型深松機、除草機、機載式植保機械等專用機具138臺,示范樣機8臺,配置培訓宣傳、效果監測、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儀器設備48臺件。修建機庫棚等3300平方米,培訓用房100平方米,修繕機耕道約38千米。
(五)華北長城沿線區
在本區域66個縣(場)中選擇45個縣(場),建設保護性耕作工程區,每個工程區面積3萬畝,總面積135萬畝。
每個工程區配置70~80馬力拖拉機、免耕施肥溝播機、秸稈還田機、大型深松機、除草機、機載式植保機械等專用機具140臺,示范樣機8臺,配置培訓宣傳、效果監測、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儀器設備48臺件。修建機庫棚等3300平方米,培訓用房100平方米,修繕機耕道約38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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