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經國務院批準,農業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保護性耕作工程建設規劃(2009—2015年)》。規劃將在我國北方15個省(區、市)和蘇北、皖北地區實施。通過各類項目建設與輻射帶動,預計到規劃期末,全國可新增保護性耕作應用面積1.7億畝。
規劃將北方15個省(區、市)和蘇北、皖北地區劃分為東北平原壟作、東北西部風沙干旱、西北黃土高原、西北綠洲農業、華北長城沿線、黃淮海兩茬平作6個保護性耕作類型區,以縣(農場)為項目單元,建設600個高標準保護性耕作工程示范區2000萬畝。工程區建設以配套保護性耕作專用機具、維修機耕道、平整土地以及機具庫棚等附屬設施建設為主要內容,集成配套運用各類農藝措施,規范實施保護性耕作技術,發揮示范作用,帶動縣域及周邊地區發展保護性耕作。與此同時,依托中國農業大學等單位聯合建設國家保護性耕作工程技術中心,加強保護性耕作技術支撐能力,完善定型適合不同區域、不同農藝特點的保護性耕作技術模式、機具系統和綜合技術體系,積極探索有中國特色的保護性耕作發展道路。此外,規劃還提出了加強部門協作、農藝農機措施結合、科技支撐、社會化服務、培訓宣傳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據悉,農業部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保護性耕作試驗、示范工作,機具系統與技術模式基本成熟。實施保護性耕作能夠起到抑制農田揚塵、增加土壤有機質、蓄水保墑、節本增效等作用,經濟社會生態效益明顯。有關數據顯示,2008年全國保護性耕作實施面積4298萬畝,節省用工約2.1~3.4億個,節省灌溉用水17~25億立方米,新增糧食56~168萬噸,增產率5~15%;減少水土流失4300~8600萬噸,減少農田揚塵84~168萬噸,減少CO2等溫室氣體排放量達166-364萬噸;節本增效總收益36.2億元。
保護性耕作作為一項先進的農業耕作技術,具有控制土壤風蝕水蝕和沙塵污染,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節水能力,促進節能降耗和節本增效的作用,已在全球70多個國家推廣應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巴西、阿根廷等國應用面積已占本國耕地面積的40%—70%;世界各國應用面積總和約占全球耕地面積的11%以上;我國推廣應用面積僅占全國耕地面積的2.2%,發展任務還十分艱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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