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日本式儲備制度
而另一方面,則亟待建立稀土戰略元素儲備制度。
以日本為例,其早在1983年就出臺了稀有礦產戰略儲備制度,2006年,日本又把鉑、銦及稀土類三種資源納入儲備對象,這三者都是日本最頂尖的汽車、電子、信息等產業急需的物資。
有統計顯示,日本稀土的大約83%都來自中國。在獲得大量稀土后,日本并不急于用,而是將這些足夠使用20年的資源貯存在海底,顯示其對未來能源戰略的規劃。
稀土儲量居世界第二的美國也是如此,早在1999年就已逐步停止開采自家的稀土,并封存了本國最大的稀土礦硭廷帕斯礦封存,轉而從中國進口充實自己的戰略儲備。
徐光憲在近日的稀土產業發展論壇上,又一次建議“每年拿出10億美元的資金用于在稀土低迷時期儲備稀土。”
對此,包頭稀土企業已經做出了表率。2008年,包鋼稀土聯合部分子公司及其它企業組建了內蒙古包鋼稀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對白云鄂博礦為原料的稀土氧化物和稀土金屬統一收購、定向銷售。
包頭市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安四虎向記者估計,國家建儲一事或并不遙遠,這次來包頭開會的還有國儲局的領導。他認為,包鋼稀土在去年建立的國貿公司,也為國家建立稀土儲備制度提供了平臺。
然而,業內對建儲一事也不全然樂觀,有專家認為資金問題是國家遲遲沒有對稀土進行收儲的主要障礙。
稀土行業將要怎樣調整,稀土企業究竟將走向何方,還需要等待《2009年-2015年稀土工業發展規劃》及《稀土工業產業發展政策》的出臺。(記者 孫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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