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分階段目標
1)長江干線及主要支流
長江干線上游(川江及三峽庫區)
三峽成庫后,其通航條件發生極大變化,對船舶安全技術性能及環保性能要求提高,提高三峽五級永久船閘和葛洲壩船閘利用率對整個長江航運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因此,在該水域推行船型標準化的緊迫性和重要性非常高。長江上游干線(川江及三峽庫區)船型標準化的總體目標是:201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75%,船舶平均噸位達到1000載重噸;2015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85%,船舶平均噸位達到1200載重噸;202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95%,船舶平均噸位達到1500載重噸。
長江干線中下游航道,主要由船東根據市場需求選擇船型,政府可采取引導、推薦的方式促進當地船型技術進步。
長江主要支流
嘉陵江:梯級渠化程度高,推進船型標準化對促進流域資源開發和經濟發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總體目標是:201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75%,平均噸位達到300載重噸;2015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85%,平均噸位達到400載重噸;202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95%,平均噸位達到500載重噸。
湘江:201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85%,平均噸位達到120載重噸;2015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90%,平均噸位達到180載重噸;202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95%,平均噸位達到240載重噸。
漢江:屬于梯級河道,等級多,目前船型種類多,噸位小,船齡大,船型標準化意義重大。總體目標是:201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73%,平均噸位達到400載重噸;2015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77%,平均噸位達到500載重噸;202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81%,平均噸位達到600載重噸。
贛江:上游河道狹窄,多急流險灘,有兩處礙航閘壩;中下游河面逐漸拓寬,目前最高等級為四級航道,適宜推進船型標準化。總體目標是:201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50%,平均噸位達到300載重噸;2015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65%,平均噸位達到400載重噸;202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80%,平均噸位達到500載重噸。
2)京杭運河及長江三角洲水網主要航道
京杭運河及長江三角洲水網主要航道渠化程度高,貨流密度大,礙航閘壩多,是標準船型重點推廣水域。到2010年,船型標準化率將達到80%,平均噸位達到200載重噸;2015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90%,平均噸位達到300載重噸;202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100%,平均噸位達到500載重噸。
3)珠江干線
珠江干線上游地區經濟欠發達,技術水平落后,推廣船型標準化有利于促進當地船舶技術進步;珠江干線中下游及三角洲航道網航道條件良好,經濟發達,政府可采取引導、推薦的方式促進船型技術進步。總體目標是:201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60%,船舶平均噸位達到400載重噸;2015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70%,平均噸位達到600載重噸;202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80%,平均噸位達到800載重噸。
4)黑龍江水系主要河流包括松花江干流及黑龍江國內段
推進船型標準化與航道梯級渠化發展相適應,宜采取引導與強制相結合,以引導為主的手段推進當地船型標準化。總體目標是:201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50%,平均噸位達到630載重噸;2015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55%,平均噸位達到660載重噸;2020年,船型標準化率達到60%,平均噸位達到700載重噸。
4.3 淘汰落后船型的時間表
川江及三峽庫區:
自2003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掛漿機船、水泥質船和木質船進入川江及三峽庫區。
自2004年1月1日起,禁止100總噸以下商船(載運鮮活貨物的除外,下同)通過三峽船閘;
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200總噸以下商船通過三峽船閘;
禁止2003年10月1日后開工建造或者改建的非標準客船、油船、化學品船、載貨汽車滾裝船、集裝箱船、干散貨船進入川江及三峽庫區;
自2005年6月1日起,禁止無生活污水處理裝置的省際客船、無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或生活污水儲存艙(柜)的短途客船(含客渡船)進入川江及三峽庫區航運市場;
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非雙層底的油船、化學品船進入川江及三峽庫區;
自2007年7月1日起,禁止非標準載貨汽車滾裝船進入川江及三峽庫區;
長江干線:
自2010年1月1日起,禁止掛槳機船、水泥船和木質船進入水富至長江口航道。
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其它限制淘汰型船舶進入長江干線航道。
京杭運河:
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掛槳機船進入上海市內河主干航道。
自2005年7月1日起,禁止掛槳機船進入京杭運河浙江段、杭申線和長湖申線航道。
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掛槳機船進入京杭運河蘇南段、蘇申外港線航道和蘇申內港線航道。
自2007年1月1日起,禁止掛槳機船進入京杭運河蘇北段和山東段航道;全面禁止掛槳機船進入京杭運河流域內的浙江省水域。
珠江干線:
2006年1月1日起,禁止木質船、掛槳機船進入西江航運干線及珠江三角洲主航道;
2008年12月31日前水泥船、木質船、掛槳機船基本退出市場,2010年全部退出市場。
(珠江運海水、海鮮的專用水泥船舶可作為特種船型處理,另論)
鼓勵300噸以下、18年以上的船舶提前退出航運市場。
黑龍江水系:
自2008年4月,禁止掛槳機船進入黑龍江。
自2010年4月,禁止掛槳機船進入松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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