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國務院糾風辦、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出臺減輕農民負擔的相關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管制度法規,從今年開始重點建立健全“五項制度”。
這五項制度包括,涉及農民負擔收費文件“審核制”;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農民負擔“監督卡制”;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
這份《關于2007年農民負擔檢查情況和2008年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指出,要加大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力度。今年要重點督辦查處修路強行向農民攤派集資、變換形式向農民亂收費和平調、挪用農民補貼補償款等三類問題。
意見還提出,要解決農業用水負擔過重問題。清理整頓和規范末級渠系水費收取秩序,完善農業用水價格機制,逐步推行農業用水計量收費和面向農民的終端水價制度,依法查處農業水費計收中亂攤派、搭車收費等違法行為。推進減輕農民水費負擔綜合改革試點,明確政府與農民對農田水利設施的投入責任,加大灌區節水改造力度、改善末級渠系供水條件,不斷推進水管體制改革,探索建立農田水利投入和鼓勵農民節水的新機制。
意見指出,要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重點,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扎實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著力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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