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土資源部昨日下發《2008年國家土地督察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鞏固百日行動成果,嚴防違規違法用地行為反彈。根據《通知》,今年國家土地督察將開展重點地區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土地出讓制度實施、供地政策執行情況等督察。
根據《通知》,今年國家土地督察重點工作之一,將是督促地方政府逐案做好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案件的后續處理工作,確保未批先用整體性處理意見落實到位。
《通知》要求重點整改地區和典型案件整改查處到位,建立土地管理長效機制,鞏固和擴大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成果。按期完成對省、市百日行動工作總體評價。并且,繼續加強對“以租代征”轉用農用地問題的監督檢查,遏制土地違規違法行為。
與此同時,今年國家土地督察還將積極參與對省級人民政府2007年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根據考核結果開展對耕地保護突出問題的督察整改。“國家土地督察要督促省級及計劃單列市以2008年土地利用計劃為依據,層層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并且,督促各地建立完善土地管理問責制,明確責任主體和考核目標,建立獎懲機制。”相關負責人表示。
《通知》還要求,繼續開展對擅自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進行非農建設、未批先用、違反土地供應政策、侵害群眾利益等影響耕地保護和土地調控政策落實等突出問題的專項督察。并進一步完善對熱點、難點問題和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
另外,在創新督察工作機制方面,將抓緊起草《國家土地督察條例》,繼續開展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工作規范和業務制度建設。
據悉,今年國家土地督察將開展、建立與省級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部門之間工作磋商機制的試點,以及開展督察專員駐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工作制度試點,建立派駐工作規范等工作。(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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