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攝影 中國網 趙娜)
3月14日,國土資源部負責人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司長賈其海、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劉積福,在大會新聞中心(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就“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采訪。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
在談到打擊囤地囤房問題時,廖永林說,從國土資源部來說,要依法行政,“囤地”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但是關于閑置土地,法律有明確界定。什么叫閑置土地?一種是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沒有開工的,或者是沒有規定合同期而發了建設用地批準書的。第二種是拿了地之后,連續中斷開發一年,開工面積不到1/3。對這兩種行為,法律有明確規定,國土資源部正在調查處理。按照去年國務院的要求,我們發了一個通知,要求對閑置土地進行清理,到今年六月份完成。上一輪的閑置用地清理是2004年開始的,通過這幾年消耗改革了一部分。 特別是去年以后,在東莞,閑置地的清理,這么多年來整個閑置地是4.57萬畝,通過去年一年的閑置盤活,共盤活4.3萬畝,接近94.1%。對這些地,要進行依法依規的嚴肅處理。
關于房地產巨頭涉嫌零地價拿地問題,廖永林說,按照土地出讓的標準程序,政府通過征收、征用或者把撤下來的地開發完了以后去賣,在前期,政府征收征用的都應該算是政府成本。同時,我們同財政部出臺了土地收購儲備的資金管理辦法,同時也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出臺了土地收購辦法,這里規定政府拿地以前,應該先付掉成本,然后再進入市場進行招牌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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