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擁“中國第一大金礦”,紫金礦業(601899,SH)回歸A股,首日(25日)即用瘋狂“過山車”創下資本市場多項新紀錄。外界質疑不斷,但這不過是外界對于紫金礦業質疑的冰山一角,在紫金礦業登陸上證所前,即有舉報投訴信四處飛舞。上市前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趕赴廈門、龍巖、上杭調查,試圖告訴你一個真實的紫金礦業,撩開它鮮為人知的神秘面紗——
舉報——造假偷稅
舉報滿天飛稅務未查出問題
紫金礦業被指造假逃稅
紫金礦業頭頂光環,然而這家公司卻非議不斷。
本月中旬,一份神秘的舉報信郵寄至本報《每日經濟新聞》,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同樣的舉報信還被大量郵寄,此前相似的內容還捅到了稅務部門。
信件全文近3000字,標題為“關于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嚴重違法的舉報”,落款時間則是今年3月。
信中寫道,“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紫金礦業”),在近年準備發行A股過程中嚴重違法,紫金礦業董事長及高管人員集體違法犯罪,將企業法人股個人化,其目的是為了大量偷稅,損害國家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在信中,寫信人提供5點內容,其核心包括兩方面:
第一、陳景河從紫金礦業股東金山貿易多次受讓股權,每股僅按股票面值0.1元和每股凈資產轉讓。在招股意向書中稱,“受讓方與出讓方之間無關聯關系,系按照《股權激勵協議書》約定作出的轉讓”,沒有關聯關系怎么簽訂《股權激勵協議書》,這份協議書是造假的,是為了低價轉讓服務的。
第二、金山貿易股權在數次轉讓中,都是以0.1元之價轉讓,不是以當時香港市場的公允價格,在數次轉讓中,應交所得稅并未交納。
寫信人認為,從企業法人持有的股份轉到個人名下,沒有交增值部分的所得稅,這已發生了偷稅行為,紫金礦業董事長及高管人員上述行為,將導致國家損失巨額所得稅。
稅務部門:未查出問題舉報系“眼紅”
信件內容直指陳景河,作為紫金礦業當家人,陳景河一手締造了今天的紫金礦業,真如信中所說嗎?還是另有隱情?
4月2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帶著上述舉報信,向紫金礦業所在地,福建上杭縣地方稅務局城區分局一位負責人了解情況,該負責人閱讀信件后向記者透露,上述舉報信先前被大量散發,此前有相當多的人向稅務部門求證。
據稱,此事一度引起國家稅務總局關注并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是沒有問題,該交的稅都交了。
該負責人以涉及商業機密為由拒絕了記者查閱國家稅務總局調查后的相關文件,同時亦不肯透露舉報信中涉及的具體股權轉讓所交所得稅數額。
這位負責人分析,舉報信是“眼紅”的人寫的,因為紫金礦業做大了,一些人看到了巨大的利益而眼紅。
4月26日,紫金礦業董事長陳景河在上杭縣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獨家專訪時也給出類似說法,否認低價轉讓是偷稅,同時堅持稱有《股權激勵協議書》,符合法律程序和規定。
另外,紫金礦業宣傳部部長黃連池表示,受讓過程中,是對方(金山貿易)繳稅,據了解都已按規定繳納,不存在偷稅的情況,“國稅總局調查也沒有說有什么問題。”
稅務部門要請紫金員工“喝茶”
陳景河表示,2000年到2007年,紫金礦業累計上繳財政利稅28.7億元(含分紅),個人所得稅8406萬元,對當地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據陳本人稱,在與金山貿易的股權轉讓中所謂的偷稅不存在。不過,《每日經濟新聞》從確切渠道獲悉,紫金礦業數名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問題引起稅務部門關注,稅務部門已展開調查。據稱,稅務部門正在進行摸底調查,準備約談相關人士。
對于稅務部門的最新舉動,前日紫金礦業負責與媒體溝通的人士表示,紫金礦業已按規定納稅,員工所有收入包括分紅,不存在沒扣稅的情況,個人有沒有申報是個人申報,如果有漏網的,應該是個人行為。
對話——陳景河
陳景河:肯定有協議書 沒法律問題
紫金礦業回歸A股,同時旗下紫金山金(銅)礦被命名為“中國第一大金礦”。4月25日晚,陳景河匆匆從上海趕到福建上杭縣,參加紫金礦業在總部舉行的慶祝大會。此時對陳景河而言,可以說是雙喜臨門,紫金上市首日表現不俗、他本人身家暴增。
4月26日上午9點,身著白色襯衣、斜紋深紅領帶、深色西服,身材魁梧、一臉喜氣的陳景河出現在慶祝大會現場。在活動間歇,陳景河接受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獨家專訪,以下內容根據對話內容整理,部分文字在保留原意的基礎上有刪節。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稱NBD):舉報信說,你和金山貿易的《股權激勵協議書》是偽造的。
陳景河(以下稱陳):這個股權的發展比較復雜,我們應該披露的已經披露了,不可能再給你講其他什么。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我們做得非常規范,因為有些政策的規定,原來的股權結構復雜,后來一轉讓,有些人就沒有,有人故意找事。
NBD:據說你受讓的金山貿易那部分股權,本來就是你自己的。
陳:我不能跟你談這個事,這個你自己判斷。和金山貿易的轉讓是按照股權激勵的方式來做的。
NBD:有沒有激勵?我們希望看一下協議書。
陳:那肯定有的。
NBD:你和金山貿易0.1元/股之價的轉讓,外界認為這么低的價格,說是規避稅收,甚至有人認為轉讓過程中有偷稅行為。
陳:至少在法律上來說,它是沒有問題的,沒有問題。
NBD:據我們得到的消息,國家稅務總局針對稅收一事進行過調查!
陳:查過,但是沒問題。
NBD:按照你在紫金礦業的股權計算,你的身價有10多億元了,但周五股價卻出現了“過山車”。
陳:那是惡意炒作的,那個價格肯定是不正常的。
NBD:一度20多元的價格是不正常的?
陳:那個肯定是不正常的。
NBD:你個人對財富有什么看法?
陳:我們是實際上作為企業領導人來講,最重要的是創造價值,個人賺多少錢不是理由,個人能賺多少錢不是理由,自己夠花就行了。
揭秘——“煉金術”
借道金山陳景河身價暴漲近200倍
“中國黃金第一股”掌門人陳景河持有紫金礦業11459.4萬股,按照4月25日紫金礦業收盤價計算,其個人財富將逼近16億元。他持有的股權中的相當部分是通過金山貿易轉手獲得,陳景河與金山究竟有怎樣的關系,那些0.1元之股價的數次轉讓背后又有怎樣的來龍去脈呢?
慧眼識真金
上杭縣位于福建省西南部,地處汀江中游,國道319線、205線貫穿境內,是閩西、粵東、贛南的交通樞紐和重要的物資集散地。
紫金山就位于上杭縣內,這里又被稱為“黃金寶地”。《汀江府志》記載,紫金山“宋康定年間盛產金因名”。現在看來,陳景河眼光獨到,在“進城上山”的選擇中選擇了后者。
今年3月,中國黃金協會將紫金山金(銅)礦封為“中國第一大金礦”。截至2007年初的統計,紫金礦業擁有的這一座礦山遠超過國內多家著名黃金集團的保有儲量。
陳景河計算,去年全國黃金行業稅前利潤90.197億元,紫金礦業的黃金利潤為23.87億元,占全國的26.46%。
但當時紫金山探明的金礦只有5.45噸,在行業內被認為是根雞肋。1992年,曾進行開發性工業試驗未能盈利。
當時接近陳的人士認為,盡管當時金的探明儲量少,但下面的銅已探明是特大型礦床。所以可以肯定,陳當時主要是沖著銅去的!
要開采銅,就要先采金,通過陳的努力,把金礦礦石入選品位從原來1克/噸降到0.3克/噸,并進行多次技改,“陳景河硬是把紫金山變成了一座真正的金山”。
“紫金”“金山”關系復雜
陳景河現在的身份是紫金礦業董事長兼總裁,其持有紫金礦業11459.4萬股,占總股本0.79%。
紫金礦業的前身是一家國有獨資公司,在金山貿易亮相之前,陳景河一直扮演的是推手角色,而非股東。
經過改制和數次股權轉讓,陳景河卻掌控了上述股權,而引起舉報和爭議的也正是金山貿易。
金山貿易全稱上杭縣金山貿易有限公司,目前是紫金礦業第五大股東,持有紫金礦業33364萬股。其實,金山貿易與紫金礦業的關系錯綜復雜,當地坊間盛傳,金山貿易的成立就是為紫金礦業服務的。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金山貿易與紫金股份還在同一棟大樓中辦公。
先來回顧一下紫金礦業的歷史,紫金礦業前身為上杭縣礦產公司。1993年上杭縣礦產公司更名為福建省上杭縣紫金礦業總公司,注冊資本為524萬元,經濟性質為全民所有制,公司主要業務為開發建設紫金山金礦。
1994年,紫金礦業總公司改制為福建省閩西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紫金集團),企業性質為國有獨資。4年之后,紫金集團由國有獨資公司轉變為國有控股的有限公司。其中,上杭縣財政局以其擁有的紫金集團賬面凈資產6657萬元出資,占注冊資本的86.80%。
金山貿易突然亮相
2000年,上杭縣財政局將其擁有的福建省閩西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86.80%股權全部劃撥予閩西興杭實業有限公司。
同年7月28日金山貿易注冊成立,《每日經濟新聞》獲得的工商檔案顯示,當時股東包括紫金集團工會委員會、上杭縣才溪鎮同康村委會、上杭縣舊縣鄉勁美村民委員會。
短短幾天之后(2000年8月1日),紫金集團工會委員會、上杭縣才溪鎮同康村委會分別與金山貿易簽訂轉讓出資協議書,將起各自擁有的福建閩西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12.19%、1.01%股權全部轉讓給金山貿易。當時紫金的股東變成閩西興杭實業有限公司和金山貿易。
同月,閩西興杭實業有限公司作為主發起人,聯合新華都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7家發起人,發起設立福建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目前因紫金礦業回歸A股再次成為焦點人物的“福建首富”陳發樹早先進入紫金礦業也與上述路徑大同小異,按紫金礦業高層的觀點,陳發樹旗下的公司早期幫紫金礦業做工程,紫金缺錢,隨后陳發樹旗下公司獲得了其中部分股權。
三次轉讓身家溢價近200倍
資本市場上從來不缺造富神話,但從經理人成為股東,陳景河卻算是個典范。
紫金礦業招股說明書顯示,陳景河與金山貿易在2002年2月1日簽署《股權激勵協議書》。
依據上述協議,2004年7月12日,金山貿易將持有的紫金礦業600萬股轉給了陳景河,每股0.1元/股。
2006年,類似的轉讓兩次出現,陳景河以同樣的價格再次拿下4167.52萬股。
另外,上述股權加上新華都百貨向陳景河轉讓的股權,在本次發行前,陳景河已經持有紫金礦業11459.40萬股,其總共花費的購買成本僅為735.28萬元。
按照上述股權和其紫金礦業上市首日收盤價計算,陳景河身家超過14億元,溢價近200倍。
無論陳景河和金山貿易當年發生了什么,目前可以確認的是,陳景河借道金山貿易,掌控了巨額財富。
激勵協議書疑點重重
轉讓價均為0.1元/股,遠遠低于在香港的股價
一官員透露,金山貿易轉讓的股權實際上就是陳本人的
金山貿易小股東稱,從未聽說激勵協議書
紫金礦業發布的招股意向書顯示,2004年7月、2006年1月和2006年11月,陳景河3次受讓金山貿易持有的紫金礦業股份,轉讓價格均是0.1元/股,這個價格遠遠低于紫金礦業當時在香港的股價。
對于這個0.1元/股之價,紫金礦業公開的定價依據則是“金山貿易按照股票面值轉讓予陳景河,系按照《股權激勵協議書》約定對陳景河作為發行人董事長為發行人作出巨大貢獻的激勵”。
據稱,該股權轉讓系按照陳景河與金山貿易于2002年2月1日簽署的《股權激勵協議書》約定執行。為什么價格這么低?上述舉報者認為,那份作為定價依據的《股權激勵協議書》系偽造,而這樣做,是為偷稅做準備。
對于這部分股權轉讓,還有另外一說,上杭縣一位官員透露,當時紫金改制,比較缺錢,金山貿易后來轉給陳景河的股權實際上是陳本人的。不過,陳對與這一觀點不愿意置評。
上述舉報信也提到,紫金礦業股份公司成立時,股東金山貿易是由紫金礦業職工和上杭、龍巖市縣各類人員1700多人集資特別成立的為入股紫金礦業的公司。其中有部分是陳景河自己在金山貿易原集資股份,還有一部分是陳的親朋所有。
記者多次致電紫金礦業高層,提出查閱這份關鍵的《股權激勵協議書》,截至記者發稿,紫金礦業方面尚未對記者出示上述自稱存在的《股權激勵協議書》。另外,金山貿易方面也表示,雙方簽有協議書。
一位金山貿易的小股東向記者表示,他從未聽說過陳景河和金山貿易有《股權激勵協議書》一事。
陳景河其人
在紫金礦業的招股說明書上,關于陳景河的介紹不到300字。
1957年他出生在福建龍巖,畢業于福州大學地質專業。從一個小小的地質勘探員開始,一直做到中國最大的礦業集團之一——紫金礦業的董事長。
公認的評價是,他在地質勘探(找礦)方面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實踐經驗和獨到眼光,對礦業企業的運營經驗豐富。
據悉,陳還是中國黃金協會的副會長,獲得國務院政府的特殊津貼。
據《每日經濟新聞》調查,陳小時候住在產煤區,他曾寫詩說道:“勘探隊員尋找地下寶藏的錘聲,吸引了我充滿理想的心靈。”
陳是高考制度恢復后第一屆大學生,畢業時25歲,一畢業,便娶妻生子。
1982年,他被分到閩西地質隊,彼時正好參加了上杭紫金山下汀江兩岸的地址普查項目。陳和紫金礦業的故事從此開始。
陳在地質隊上班時,妻子賴金蓮在福建龍巖醫院上班,陳很長時間才能去看妻子。彼時條件艱苦,陳甚至以破廟為家。陳在早先的回憶中稱,“夜間,十幾個人就擠在破廟的泥地板上,炎炎夏日,一天也只有一桶水”。
陳在紫金山的考察中大膽提出“上金下銅”的推斷,此舉可謂讓陳奠定了江湖地位。
干別人不敢干的事
陳有一個重要觀點,“就要干別人不敢干或干不成的事。”
紫金礦業成立初期,當時金礦第一期工程建設投資至少要2900萬元。這在當時是天文數字。
陳提出“第一期工程建設采用堆浸提金化工藝建設年處理5萬噸礦石的生產規模”的思路被稱為是中國黃金礦業界“敢吃螃蟹第一人”!最后做下來竟只用了700多萬元,首開中國南方堆浸提金的先河。
陳喜歡在閑暇時和工人喝茶聊天。1998年5月14日,一位實習生給他寫了一封信,信中對當時個別職工漫不經心的現象提出了意見。陳接到信后連夜揮毫復信,并責令《紫金礦業》公開刊登來信和復信。
陳曾作詞《永遇樂·金山》,他在結尾說,“待來日、金山光芒,奪目耀眼”。(張小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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