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的一些官員即便在9月25日中秋節的晚上也沒休息,繼續加班加點為企業所得稅的實施細則組織材料,調整內容。
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已進入出臺前的關鍵期,卻仍有諸多意見與分歧。稅務部門對細則中征管方面的條款提出了許多技術上的建議。財政部一位官員告訴本報,條例將力爭在10月出臺。
征管難題
往年都在8月間召開的“全國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匯報會議”,今年例外地推遲到了9月底舉行。各地趕到呼和浩特參會的官員也早就聽說,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史耀斌將到會,就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新的進展聽取地方稅政部門的意見。
但是,25日最終出現在會場的是財政部的另一位副司長,他也并未談及企業所得稅細則。據知,這是因為之前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與稅務總局三方就細則內容沒能達成一個統一的可供討論的方案。因為對細則中征管方面的內容意見太多,國務院法制辦要求財政部與國稅總局對細則重新進行修改。
其實為了能盡快出臺細則條例,財政部從今年5月就開始向地方財稅部門征求意見。從5月起,先后在河南、江西、青海、新疆等地多次開會討論細則內容。而且每次討論的側重點都不同,比如青海會議重點討論了總分公司匯繳納稅的條款。
但盡管已多次討論,而且越來越逼近原定出臺時間,卻仍有眾多意見與分歧無法達成一致,這讓財稅部門頭痛不已。
一位財稅系統官員透露,這主要是因為,財政和稅務部門最初的溝通不夠,到8月時,財政部門的意見已經很少,但稅務部門的意見卻非常多,而且很多意見是第一次提出。
而一位地方稅務官員就此對記者解釋說,因為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工作由稅務部門完成,“所以我們必須從技術角度認真研究條例,否則會給將來的征收工作帶來難度”。
稅務部門主要在扣除標準、時間限制、計算公式、扣稅依據等這些技術性的條款上提出了很多意見。
力爭10月出臺
不僅財稅部門頭疼,眾多外資企業也坐不住了。有外資公司要求地方政府給出答復,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過去地方政府的優惠政策是否還有效?一位外資企業的財務負責人提出,工資收入準予扣除是指全部扣除還是按比例扣除,廣告費是在發生當年全部扣除還是跨年度攤銷?
根據所得稅法第八條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p>
可這條并未明確是全部扣除還是按比例扣除。而在對企業影響較大的廣告費扣除上,也并未明確是支出發生當年一次性扣除還是在銷售期內分年度攤銷。這些答案都需要在細則條例中明確。
一位地方稅務官員向本報透露,就外資企業疑問,比如工資和廣告費的扣除上,實施條例最大幅度地給予了優惠。他說,工資遵循過去外資的做法,作為成本全額扣除,廣告費允許跨年度攤銷。
另一位地方稅務官員告訴本報,從整體上看,細則條款有個特點:重申了西部大開發政策繼續有效,西部大開發地區鼓勵類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繼續實行,過渡期五年,除此之外,其他條款也基本遵循了國際上流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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