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 中國網胡迪
記者今天從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十一五”期末,全國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圍要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007年底前,所有設區的城市要對符合規定住房困難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2008年底前,所有縣城要基本做到應保盡保。東部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在2008年底之前將廉租住房制度擴大到低收入家庭。中國網對本次發布會進行了直播。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群眾的住房問題。國務院部署建設部等有關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基礎上,起草了《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8月7日,國務院已經正式印發實施。8月24日,國務院召開了全國住房工作會議,就貫徹落實《若干意見》進行部署。曾培炎副總理出席會議并做了重要講話。
關于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機制,建設部副部長齊驥解釋說,一是要落實經濟政策和用地政策。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實行劃撥方式供應土地,并在年度用地計劃中優先安排、保證供應。同時,要求加強規劃設計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功能質量。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要求抓緊開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調查,在今年年底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檔案,制定工作目標、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落實資金和用地;要求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中的申請、審核和公示辦法,嚴格開展申請人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的調查審核,健全退出機制。
三是落實工作責任。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加強監督指導,納入對市縣政府的考核。城市政府要加強領導,健全工作機構;每年要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向同級人大報告工作完成情況。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加快制定有關的資金、土地、稅收、金融等配套政策,加強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