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出通知,決定從今年9月1日起,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上限作出調整,一戶家庭最高可以貸到50萬元。
根據新規定,對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如果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與貸款的,那么可以把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積金可貸款額度累加,合計不超過40萬。再加上補充公積金可貸款額度的上限10萬,一戶家庭總貸款額度最高可以達到50萬元。如果一個家庭只有一個人參與貸款,那么仍舊按照現有計算規則,基本公積金和補充公積金可貸款額度加起來不超過30萬元。
而對于已經完成貸款手續的借款人,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員表示,已生效的合同沒有辦法作廢,除非借款人提前還款,然后再按照新規定貸款,但是那就意味著必須用現金來還,非常不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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