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全文)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6 月 0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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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樹立科學監管理念,創新監管體制機制。
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要求,積極探索,創新監管體制和機制。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理順有關監管部門的職責,逐步建立與科學發展觀相適應的職責清晰、運轉高效的監管體制,避免監管執法部門職能交叉和多頭執法,避免監管空缺,加強綜合執法和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積極探索,創新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在藥品監管方面,推進體制改革,完善集中決策、統一協調、行政區域監管機制;完善藥品審批機制和藥品抽驗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創新層級監管機制,保障執法到位;妥善處理和解決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安全責任體系,強化企業責任意識。
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地方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分析評估本地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制訂監管措施,加強監督檢查,有效處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各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銜接,形成完整的監管鏈。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自律意識和守責意識,建立健全企業責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內部管理,提高企業誠信度,積極履行和承擔食品藥品安全責任。
(三)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大力推進依法行政。
適時推進涉及食品衛生的法律制訂、修訂工作,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健全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嚴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在“十一五”期間初步形成完整的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審批方式,規范審批程序,推進政務公開。建立食品藥品監管重大決策的聽證、論證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制,提高行政監管效能。強化基層執法隊伍的法律法規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供必要財政保障。
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對所提出的規劃項目均應結合實際,本著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現有資源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支持,提供資金保障,支持食品藥品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保證監管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五)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充分發揮食品藥品安全相關行業協會、學會、中介組織在誠信建設、行業自律以及推進食品藥品安全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組建各種食品藥品安全專業性組織,充分發揮決策咨詢作用。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和普法教育,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正面報道,及時發布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增強公眾消費信心,引導公眾消費選擇,鼓勵新聞媒體依法開展輿論監督,為政府監管創造有利條件。充分發揮消費者的監督作用,進一步完善消費者投訴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公眾參與的市場流通監管體系,健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政府與消費者的溝通機制。
(六)加強國際合作交流,促進監管水平的提升。
通過對外交流和政府間合作,積極宣傳我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和政策,擴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國際影響力,提高國際地位。利用多種交流方式提高公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國際化水平。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活動,完善國際食品藥品安全合作與磋商機制,保持和發展與相關國際組織、發達國家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和技術機構的合作與工作交流,學習先進的食品藥品監管理念和模式、科學的標準體系、先進的檢驗檢測方法和安全管理方式,不斷提升我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水平。
(七)建立規劃實施機制,確保規劃目標實現。
本規劃是指導“十一五”期間全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規劃的順利實施是切實履行政府職能的具體體現。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綜合協調,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規劃相關領域工作任務并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應切實加強領導,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同時,做好細化工作,對規劃目標和任務逐項分解,與年度工作安排緊密結合,提出要求,落實具體措施。要加強督促檢查和評估,并適時提出規劃滾動調整意見,做好規劃實施的銜接與補充,保證規劃實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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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政府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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