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最新獲悉,即將啟動的煤電聯動和最新納入電價定價機制的脫硫機組以及電網建設基金等成本內容,可能刺激電價大幅度上揚。
據國家發改委統計,今年三月的電煤價格較二月份有所下調,然而這并沒有影響電力企業和相關部委推動煤電聯動的決心。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在連續兩年推行煤電聯動政策之后,2007年度的煤電聯動政策已經處在醞釀之中,有可能于近期出臺。近年來,為了消化電煤上漲所引起的發電成本上升,發改委曾于2005年5月和2006年6月兩次實行煤電聯動,銷售電價共上漲了5.01分/度。“根據煤電聯動的原則,以6個月為一個聯動周期,如果周期內平均煤價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則相應調整電價。經過我們的統計,在此次聯動周期之內,電煤的價格變化幅度已經超過了5%。是到了再次推行煤電聯動的時候了。”
目前,中電聯的建議已經具體到操作層面,在發改委的主持下,有關專家已經根據電煤漲價幅度,依據煤電聯動的公式進行了測算。據悉,今年的煤電聯動仍然以“成本定價”的原則進行,即根據成本上漲的幅度,測算出上網電價上漲的幅度。
除了電煤漲價的因素之外,此次測算還涵蓋了脫硫機組電價、電網建設基金、運價、油價、水電、可再生能源和電網發展的“電價調整機制”等因素,可稱之為“綜合聯動”。
今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擬定了<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并準備于近期開始實行。根據<辦法>的規定,新建、擴建燃煤機組必須按環保標準同步建設脫硫設施,執行公布的燃煤機組脫硫標桿上網電價;現有燃煤機組應按照要求完成脫硫改造,執行1.5分錢的脫硫加價;煤炭平均含硫量大于2%或者低于0.5%的地區,可單獨制定脫硫加價標準。
“這意味著脫硫機組加價將成為今后電價上漲的重要因素之一,或許這是脫硫電價能起到最主要的效果。”一位電力專家告訴記者,目前的脫硫電價政策很難有效制止企業的排污行為。根據政策,安裝了脫硫機組的企業就可以享有1.5分的脫硫電價,貴州等地煤炭含硫量高的電力企業還可以享有更多。然而,在享受脫硫電價的同時,相當多的發電企業在平時并不運轉脫硫設備,價格監管部門對于發電企業是否運轉設備很難做到有效監督。(徐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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