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副主席王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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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4月5日發布《電力監管年度報告(2006)》。《報告》約3.2萬字,分引言、電力工業運行及市場秩序、電力監管職責履行情況三大部分。《報告》重點從保障電力安全、促進市場競爭、維護市場秩序、貫徹方針政策等四個方面,詳盡闡述了2006年度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力監管職責履行情況。
自2003年國務院授權電監會具體負責電力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來,電監會不斷完善安全監管法規和組織體系,加強電力應急和大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查處安全事故,保障了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報告》透露,截至2006年底,已建立從電監會到區域電監局、城市電監辦組成的電力安全監管體系,搭建了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等安全監管協調工作平臺,形成了政府綜合管理、監管機構依法監管、電力企業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廣泛支持的電力安全生產新格局。
為依法實施監管,電監會先后發布了5部電力安全規章:《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安全生產令》、《電力安全生產監管辦法》、《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和《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規定》。
《報告》介紹,為加強電力應急管理工作,提高電力行業預防和處置電力突發事件的能力,電監會主要開展了四方面工作:印發了《關于加強電力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加強電力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明確了電力應急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對電力安全突發事件報告范圍、報告的責任主體和報告時限提出了要求;擬訂了《“十一五”電力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召開了全國電力安全生產暨應急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加強電力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加強應對電力突發事件的能力建設和加強電力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等工作進行了部署;開展了應急預案聯合演練,提高全社會應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的反映速度和處置能力。
通過健全電力應急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有效提高了電力企業和社會各界應對大面積停電事故的能力。在7月1日華中(河南)發生的重大電網事故中,正是由于事前進行過有針對性的事故演練,在整個事故處理過程中,各級電網調度判斷準確、處置果斷,廠網密切配合、反應迅速,應急預案發揮了重要作用,有效防止了事故進一步擴大,成功避免了一次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的發生。
此外,為確保電網安全以及迎峰度夏期間的電力供應,電監會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安全檢查工作。為扭轉建設施工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多發的局面,實現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狀況的穩步好轉,電監會開展了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并就此發布了專項監管報告。
2006年,電力可靠性管理正式納入電監會監管體系。去年,電監會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對全國近1400臺發電機組、所有城市以及900多個農電縣的可靠性信息進行了收集、核實和分析工作,編輯發布了各類可靠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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