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的日常生活有許多禁忌:
1、衣服忌反著穿。反穿衣服如穿孝服,表示家中服喪事。
2、食飯挾菜忌用筷敲擊盤碗,用筷子敲擊盤碗是乞丐討吃的手法,也是逗狗貓等畜牲進食的訊號。同時忌將筷子豎插在飯菜碗上,這是祭死人的方式。
3、住房內擺設眠床忌正對屋頂橫梁。認為橫梁壓頂預兇,且易生惡夢。床位不可直向房門,也不宜腳朝門口睡覺,這是喪事象征。
4、出門辦事忌逢“三煞日”、“空亡時”。
5、生了孩子不直呼生了,稱“供”了或“輕”了,“產”了。
6、老人年老了不宜直呼“老”了。“老”了是死的代名詞,直呼年歲多了或年歲高了。
7、探病時間忌在下午、晚上和農歷初一、十五日。下午諭日已過晝,晚上諭日落西天,初一、十五日是敬神祭鬼的日子、問訊病人忌直呼病字,宜詢問“那時不自在?”“那里不自然?”稱小兒病了叫“不乖”。
8、死人忌逢農歷初一、十一、二十一。死后七天逢七叫“撞死”,認為家中會鬧“風煞”。逢七的當天,全家人和共屋的鄰居都要清早離家出外“避煞”,午后才能回來。
9、忌用豬、貓無償贈親友。客家俗諺有“豬來窮、狗來富、貓來帶麻布”之說,帶麻布是指要穿孝服,不吉利。即使對方收了狗貓也要回贈禮物才算吉利。
10、路遇不認識的中、青年婦女問訊,忌稱“大嫂”、“大嬸”、“伯母”、“叔娘”之類稱,宜稱“大姊”或“細妹”。否則易錯稱得罪人。
11、數字禁忌。客家人忌4678。4喻死,7亦象征死了,4466是對傻瓜的貶稱,7788是指無事生非討人嫌。 客家話是我國漢民族八大方言之一。它和其他方言一樣,有自己獨特的禁忌風俗和忌諱語言。客家人禁忌語言的顯著特點之一是將忌諱語言有意改成與之意義完全相反的吉利語。
忌“無”——改說“有”。普通話“沒有”,客家話的書面語說“無”,而客家人常常忌用。比如主人勸酒時,看見客人杯中明明無酒,可是客人偏偏連說“有有有”。如果發現自己米缸中的米吃完了,忌說“無米”,偏偏改說“有米”,或說“米都有哩”。客家人十分注意正月初一和辦喜事的日子說吉利話。許多父母都會提前時間教育小孩在這些日子里不要說“無”。
忌“少”忌“完”——改說“多”。家里的食品或消耗品,明明快用完了,客家人卻忌用“少”、“完”等字眼,改說“多哩”。如果在建房豎門上梁或祝壽這天,誰說了“少”、“完”等字眼,馬上就要受到斥責。
忌“死”——改稱“活”。從街上買的活魚到家后死了,要反說“活了哩”。就連家禽家畜得病死了也忌說“死”,而改說“活哩”。死了親人就更加忌諱說“死”,要改用“老了”或“走哩”。
忌“好”——偏說“丑”。客家人不能當面稱贊別人的小孩長得好,長得棒,長得秀,更忌說小孩的體重,而要說“好丑陋”、“長得丑”,這樣,小孩的父母才高興。
忌“親”——偏稱“疏”。客家人認為,親人之間八字相克是一種大忌,如小孩的八字同父親或母親相克,就要采取在稱呼上變親為疏的方法處理。如果父子相克,兒子就不能叫爸爸,要稱改“伯伯”、“叔叔”或“鄰舍”;如果母子相克就要改稱母親為“嬸嬸”、“奶姆”。
忌“貴”——偏稱“賤”。若“八字先生”為小孩算命,說小孩八字大,有富貴相,父母就會認為“貧家難養富貴人”,“終久必然離開(早亡)自己”,便會給他起“毛狗”、“牛崽”、“賤女”一類的乳名。有的還將小孩的生庚八字寄放到大地方的城隍、寺廟里。
諧音必忌。客家陳姓或程姓子弟不愿當船夫或船員,因為“陳”、“程”與“沉”諧音。上了船的人忌說“東西沉”,只能說“東西重”。客家人尤其是屠夫忌說“豬舌頭”,因為“舌”與蝕本的“蝕”諧音。客家人便把“舌頭”改名為“利子”(東北、華北人則稱“口條”或“招財”)。
數目忌“四”、“七”、“八”、“雙”。“四”因與“死”同音,客家忌諱。客家人就將“四”的單音節詞,改為“紅數”的雙音節詞。比如“四斤豬肉”,就改說“紅數斤豬肉”。“七”、“八”亦為客家所忌之數,有“七星八敗”的口頭禪。“雙”與“喪”諧音,也忌,但有時又以“好事逢雙”為由又不忌諱。
兒童上學的第一天,稱“破蒙”,在路上忌踩牛屎,忌與婦女相遇。因此舊社會小孩入私塾的第一天,都是在天亮前點火把由父親背著去學館的,為的是怕踩到牛屎,怕撞見婦女。這顯然是輕視農業生產、輕視婦女的思想表現。
女孩出嫁忌帶走娘家泥土。客家女孩出嫁時,必須換上新鞋,由父母或兄弟,或親戚背到廳堂(祠堂)辭別祖宗,鞋不沾土上轎。理由是不帶走泥土就是不帶走娘家財氣,如果帶走泥土,娘家要變窮。 女兒出嫁以后,攜丈夫一同回娘家,在娘家如須住宿不能同睡一床,否則,會被娘家人認為晦氣、倒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