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的煩惱
今年1月28日,一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發,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個試點省市認真做好啟動準備工作”的消息,特別是其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基本一致”的內容,如同引爆了一顆“深水炸彈”,深深地觸動了一批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敏感的神經。
其實,5省市試點方案早在2008年1月21日的人保部新聞發布會上已經宣布,并于當年2月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并下發到有關省市,其中就有“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基本一致”等基本內容。
如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基本一致”,事業單位將參照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那么新舊辦法應如何銜接?現在最通行的說法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所謂“新人新辦法”是指新進人員按照新的改革方案執行,直接入社保,對于“新人”來說,退休是十分遙遠的事情,眼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擾”;而“老人老辦法”,即新辦法實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舊發放不受影響,當然“皆大歡喜”。
而眼下可能最受影響的,是那些已經在事業單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這批人大都是50歲以上,皆是本單位的“中流砥柱”或業務骨干,正當事業“如日中天”之時,卻又偏偏遇到“這檔子事”,進退兩難,著實令他們“不勝煩惱”。
暨南大學華文學院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現在,‘中人’在我們學院教職工人數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如果按照方案來執行,學校骨干老師都要求退休的話,那么我們的正常教學活動將受到嚴重影響。”
有關專家透露,為彌補缺失,改革還采取了“中人補齊”的辦法,也就是說,對于那些可能受影響的“中人”,在基本養老金計發上,將有“過渡性養老金”這一項。
據廣東省農墾總局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國家對此尚無統一規定,各地可因地制宜,或以“補差”的辦法,與舊辦法的待遇差多少就補多少;或在計發時乘上一定“系數”,與其原工作年限掛鉤計發養老金,不會出現改革后待遇驟降的問題。
“大勢所趨”卻“屢屢受挫”
據了解,盡管目前我國退休制度已形成“碎片化”趨勢,但是,中央改革的目標和藍圖已越來越明晰:十六屆三中全會指出,要“積極探索機關和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十六屆六中全會進一步明確,要“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黨的十七大報告更加明確指出,要“促進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試點并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第一次啟動。
早在1992年,原人事部就曾下發《人事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在云南、江蘇、福建、山東、遼寧、山西等省開始局部試點。但最終由于各地試點步調不一,一直沒有形成全國統一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全面改革方案等原因,改革以失敗告終。
在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中國社科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院長程恩富教授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曾指出,由于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思路、改革設計及改革時機“存在一定問題”,改革試點勢必遇到阻力、甚至出現無法推進的現象。(詳見本刊第23期《學者提議建立機關、事業、企業聯動養老制度》)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凱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強調,從5試點省市了解到的情況來看,這次改革試點顯然普遍存在難以推進的情況。
對于選擇在金融危機爆發時期進行“改革試點”,也有學者提出異議?!皬恼麄€全球的形勢并結合我國的經濟形勢來看,我覺得這不是個好時機?!敝袊缈圃荷鐣哐芯恐行拿貢L唐鈞說。
公務員成為了“攀比”對象
在廣東省的實地采訪中,記者發現造成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推進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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