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向全社會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其中提出,從現在到2020年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具體發展目標是:
1、充分利用水電、沼氣、太陽能熱利用和地熱能等技術成熟、經濟性好的可再生能源,加快推進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太陽能發電的產業化發展,逐步提高優質清潔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力爭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左右,到2020年達到15%左右。
2、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能源解決偏遠地區無電人口的供電問題和農村生活燃料短缺問題,并使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按循環經濟模式推行有機廢棄物的能源化利用,基本消除有機廢棄物造成的環境污染。
3、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新技術的產業化發展,建立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體系,形成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到2010年,基本實現以國內制造設備為主的裝備能力。到2020年,形成以自有知識產權為主的國內可再生能源裝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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