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
根據2007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城鄉建設面臨的形勢,未來住房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全面貫徹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加快住房法律制度建設的同時,繼續落實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著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支持中低收入合理改善住房條件,著力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不斷改善城鄉人居環境。
2008年及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要以改善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為重點。2008年底以前,所有市、縣對符合住房困難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東部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要將廉租住房保障范圍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商品住宅價格高位運行和上漲較快的大中城市,2008年度批準規劃的商品住宅建設中,要增加限價商品房供應,努力幫助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
二、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
1繼續完善住房制度建設,全面推進住房保障制度
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是一項長期的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加強立法,把住房保障納入法制化軌道。首先要建立以財政支出為主的資金來源渠道,做好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其次,要落實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安排,確保資金和土地等優惠政策落實到位;第三,加大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籌集力度;第四,推進舊城區保護修繕和解危排險,做好城中村、老舊小區整治改造,切實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
2落實節能省地要求,加快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要科學編制未來5~10年住房發展規劃并向社會公布。要重點明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的結構比例、建設規模,并落實到具體地塊、項目。控制單宗土地供應規模,明確項目開竣工時限,確保已供應土地能及時形成有效供給。對于房價較高、漲幅較快的大中城市,要切實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供應,加大限價商品房供應規模,規范限價商品房的定價管理、供應對象和上市交易。積極探索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幫助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
3健全工作機制,提高保障工作效率
建立住房保障跨部門協作制度,發揮部門合力,協調財政、建設、發改委、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職能,共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當前,土地、資金、機構和立法是搞好住房保障的關鍵問題。要確保廉租住房建設用地落實到位,并合理確定區位布局;要確保建立穩定、規范的資金渠道;要確保住房保障機構健全,人員到位。
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是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的重要責任,要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機構和具體實施機構和人員安排,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4做好第二次全國住房普查準備工作
根據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需要,國家統計局將開展第二次全國住房普查準備工作,通過住房普查,全面掌握基礎數據,為宏觀調控決策提供依據。加強房地產信息管理工作,完善房地產交易、權屬登記、房屋拆遷和物業管理等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在規劃各項管理的同時,為開發房屋普查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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