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海岸帶及近岸海域生態脆弱區狀況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沿海地區開發強度持續加大,對海岸帶及近岸海洋生態系統產生巨大的壓力。2008年國家海洋局開展了沿海開發強度、近岸海域綜合環境質量及海洋生態脆弱區評價工作。
評價結果顯示,沿海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總數約為5.5億,人口平均密度約為700人/平方公里,人均GDP約為3萬元,岸線人工化指數達到0.38,上海、天津、浙江、江蘇和廣東的沿海地區已經處于高強度開發狀態。上海、廣西、浙江、廣東、天津、山東、遼寧和河北近岸海域綜合環境質量一般,水體普遍受到氮、磷污染,局部區域沉積環境和海洋生物受到銅、鎘、砷、總汞等重金屬和石油類(烴)污染。
由于海岸帶開發強度的加大及開發規模的擴大,全國海岸帶及近岸海域生態系統已經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脆弱區。海岸帶高脆弱區已占全國岸線總長度的4.5%,中脆弱區占32.0%,輕脆弱區占46.7%,非脆弱區僅占16.8%。高脆弱區和中脆弱區主要分布在砂質海岸、淤泥質海岸、紅樹林海岸等受到圍填海、陸源污染、海岸侵蝕、外來物種(互花米草)入侵等影響嚴重的海岸帶區域。
近岸海域中,高脆弱區占評價區域的9.6%,中脆弱區占31.9%,輕脆弱區占40.3%,非脆弱區僅占18.2%。高脆弱區和中脆弱區主要分布在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水養殖區及魚類產卵場等重要漁業水域,以及珊瑚礁、海草床等敏感生態系統,導致生態脆弱的主要原因是陸源排污及近岸海域環境污染等。
沿海開發強度及生態脆弱區分布圖
若海岸帶和海洋開發強度進一步加大,砂質海岸、淤泥質海岸、紅樹林海岸和濱海濕地等海岸帶敏感區域,以及珊瑚礁、海草床、濱海濕地等近岸敏感生態系統和海洋保護區、產卵場等近岸敏感區域的生態脆弱程度將進一步加深,生態脆弱區域將進一步擴大。
沿海開發強度及生態脆弱區
沿海開發強度是指沿海地區受人類開發活動影響而產生的擾動程度。通過對人均GDP、人口密度、港口吞吐量、耕地變化狀況及岸線人工化程度等指標進行評價,將沿海開發強度分為強、較強、一般和弱四個級別。
生態脆弱區是指生態敏感且受到污染、開發、資源過度利用等人為活動干擾的區域。生態脆弱區評價分為四個級別:
高脆弱區 生態系統敏感且受到開發活動嚴重影響的區域;
中脆弱區 生態系統敏感且已經受到開發活動影響的區域;
輕脆弱區 生態系統相對不敏感或受到開發活動輕度影響的區域;
非脆弱區 生態系統不敏感且未受到開發活動影響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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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濱海濕地外來生物互花米草分布現狀
2008年,國家海洋局進行了全國濱海濕地外來生物互花米草分布現狀調查。外來生物互花米草在我國濱海濕地的分布面積達34 451公頃。分布范圍北起遼寧,南達廣西,覆蓋了除海南島、臺灣島之外的全部沿海省份。江蘇、浙江、上海和福建四省市的互花米草面積占全國互花米草總分布面積的94%,為我國互花米草分布最集中的地區。其中江蘇省分布范圍最廣,面積最大,達18 711公頃,其次為浙江、上海和福建三省,分別達4 812公頃、4 741公頃和4 166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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